我在高二那年见过老狼的媳妇儿,五官平淡,四肢正常,好像是给老狼送什么东西,骑着电瓶车在教学楼门口和老狼攀谈了好久。
我提着扫帚在班级分配的环境卫生区远远看着,藏在一棵枝叶葳蕤的槐树后面。
黄色的花瓣掉了一地,黛玉葬花的悲凉感迅速涌上心头。论身世我自是比不过林黛玉,论感情,大概是绰绰有余。
现实如此,那女人个土掉渣又其貌不扬的女人正是老狼的老婆。纵然在我眼里一无是处,但人家是和老狼持有合法夫妻关系凭证的。
我暗暗戳戳的扯了扯树叶:“要是早出生十年该多好。”
上高中第一节班会,班主任是一个戴着方型眼镜皮肤白嫩的男老师。他请来了我们各科的代课老师一一介绍,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老狼,标准斯文的黑框眼镜,小麦色的皮肤,冲着班里的同学笑着,两排齐齐整整的大白牙就这样跌进了我的视线。
他在黑板上给自己的姓氏画了一个重点符号:是这个郎,不是狼!台下一阵哄笑,我坐在靠窗户的最后一排把这个名字掺着明媚的阳光记在了心里。
我不是个擅长讨得老师的欢心的女生,也不是个擅长和同学交际的女生,以致于在我过去的十七年里,最常做的事情就是穿着松垮的蓝白相间的校服背着水粉色的帆布书包穿梭在教室里。
我尚不分不清爱情和对老师的敬仰之情,更不懂得是怎样的滋味,只觉得见到老狼那天让我有了靠近他的冲动,我并不觉得自己疯了,也并未因为喜欢老师而羞耻。
事实证明,我认准的人一定不会让我失望,他的一言一行都会让我在心里一次次欢欣鼓舞。就像我在马天宇唱该死的温柔之前就粉了他,就像我时至今日都记得老狼。
老狼讲课台风奇清,枯燥的数学公式总会被他幽默风趣的狼式笑话让我牢牢记住。
向来数学课点头如捣蒜的我竟从没有再犯过困。
他习惯穿浅色方领衬衣,身材偏瘦,上课遇到难解的题会装模作样摸摸自己似有似无的小肚腩,然后冲台下的我们抛抛橄榄枝。男生大多反应快,争着抢着回答,我的数学思维也并不差,但不善于表达,内心有了自己的看法后便盘算着老狼会怎么讲下去。
老狼走路稍微有点外八,每次拿着教材路过走廊时会和调皮的男生们调侃几句,然后踱着方步回了办公室。
粉上老狼后,我的生活多了很多要做的事情。
周二周五的第一节课都是数学课,因为是住校生,早早赶到班里比较容易,于是我成了每节数学课最早到的人,坐在靠窗的位置等班里人渐渐多起来,等老狼踱着方步走进来。然后听他拉着长音喊:“来,孩儿们,上课了。”
枝头雀声熙攘,心间笛声悠扬。
我拥有了自己第一部像素比较好的手机,里面的照片三分之一是马天宇,三分之一是火影忍者,最后的三分之一就是老狼。
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男人都藏在我那部现在看起来老得掉牙开机都是个问题的手机里了。
给老狼拍照成了我的习惯,他上课时专注的样子,转过走廊时最后一抹影子,开着大众在校门口拖走落日余晖的样子。
时至今日,我手机的屏保也是当年毕业时他冲着镜头笑的那张照片,站得笔直,阳光灿烂。渐渐地才发现,青春里喜欢过的人,不论是同班的同学或是师长,都会成为那个鼓舞我们走下去的人,哪怕对方不曾知晓,但他的存在,就已经是一种力量。
高二那年,学生之间并不习惯用微信,大部分人没有微信账号,我也依旧沉迷QQ无法自拔。六一儿童节那天,突然有人在班级里喊着:“郎老师家儿子好可爱啊。”
大家都围了过去,是老狼的一条朋友圈,读幼儿园的儿子冲着镜头笑着,脑袋圆圆眉眼弯弯。然后人群里又有人笑着说:“小正太一个,听说幼儿园小女孩儿都抢着和坐座位呢。”
那张照片也被我存了下来,爱屋及乌。
我一个人的欢心被发现了,室友和同桌都知道了我喜欢老狼的事情,他们并没有歧义,或是笑我傻,或是尖叫一声:“我也好喜欢郎老师,人生中的教师偶像。”
然后我会在心里沾沾自喜一番,那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