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便想到利用自己的元辰宫尝试。
让三爷在一旁等待,一旦狴犴出现,剩下的事儿就交给他了。
三爷一口答应,让我放心去做,他会保护我的安全。
于是乎,我咬破舌尖血,让血在口中不断积蓄。
当满口鲜血之时,我分三次咽下,最后一口要卡住喉咙,俗称“憋阳关”。
待我视线涣散,再度睁眼却身处于一座县衙大堂。
大堂空****的,两侧还竖立着“威武”、“肃静”的牌子。
我穿过衙门过道,位居高处正是“正大光明”的牌匾。
正下方有一张实木桌椅,桌上摆着笔墨纸砚,惊堂木,犯由牌。
椅子上则是一件县太爷的衣服,整整齐齐摆在那里,看衣冠禽兽上的装饰,衣服上刺着鸂鶒鸟,帽子顶端镶嵌着素金。
按照清朝时候的等级,眼前的装扮正是七品县官。
我站在桌前,环顾这里空无一人。
依照狴犴急公好义的特点,明显是一个好打抱不平的性格。
我看到桌前摆着的惊堂木,是雕刻狴犴造型,当我触碰到它的一瞬间,原本椅子上的官服突然消失,不知何时又出现在我的身上。
与此同时,衙门内出现了诸多衙差。
他们手持杀威棒,在频频敲打着地面,接着一声长呼,“威…武…。”
我感觉到浑身一颤。
顿时明白这里面的“道道”。
狴犴好讼,若是为人不公正,犯下罪责就会被吃掉。
我索性既来之则安之,坐在县太爷的椅子上,敲下惊堂木。
啪——!
一声脆响,我沉声道:“带犯人!”
只见两位衙役拖着一名囚犯,进了县衙。
之后,原告递上诉状。
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起误杀案,两个人一起进山,遇到豺狼,本来被害者能逃走,结果被原告故意阻挡,这样一来让豺狼捉住吃掉。
我寻思这案子挺普通的,再看那名犯人,披头散发,跪在地上也看不清楚他长得什么样。
我说:“把头抬起来,我看看!”
那犯人听了我的话,缓缓抬起头。
我猛地站起身。
犯人,竟然是我!
他虽然穿着囚服,可与我一模一样!
我愣了半晌,稳定住情绪后,又说:“带原告。”
很快,衙役将原告带出来。
此人竟然是黑爷手下的“铁军”。
铁军跪在地上说:“大人,小的明明有机会逃命,都怪他故意阻拦,让我被豺狼捉去果腹,求大人为我做主!”
我记得当时在长白山,我故意阴了铁军,将他绊倒以后被狐狸追上杀死。
没想到竟然会在这个时候再度撞见。
妈的,狴犴好公义,当我“憋阳关”之后,也让对方知道我身上发生过的事情。
显而易见,这事儿如果处理不好,我可能会把命留在这儿。
我问被告有什么话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