泫氏城,龙虎军的驻地。
马厩内的食槽不知被谁新添加了草料,膘肥健硕的马匹全都聚集在食槽边悠闲地吃着草料,它们专心享用着食物,对周遭的声音毫不介意。
这座马厩只是龙虎军众多马厩的其中之一,一眼望过去,广阔的空间内似乎集中了上百匹的战马,但环境并不显得肮脏嘈杂。
龙虎军的骑兵,每人拥有三匹战马,就单兵来说,这是极其奢侈的战斗装备。也正因为如此,才更加凸显出这支队伍的特别。
与步兵、弓兵、车兵不同,骑兵是最近的两三百年才在中原地区盛行起来的兵种。因要在颠簸的马背上进行精准的射击,再加上骑兵常常执行长途奔袭的任务,故而对骑乘者的身体素质、骑术、箭术均要求很高,并不是每一个士兵都能够成为骑兵。
位于崤山以西的秦国,其先祖擅于养马,因给周王养马而得到封地,秦人长期与西戎杂处,渐渐也从戎狄处习得一身好骑术。秦国的骑兵威震天下,铁蹄随着秦兵的戈戟踏遍六国土地。而山东六国之中唯一能与秦之骑兵相抗衡的就是北方的赵国。
赵人的骑术源于向胡人的学习。在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的号召下,赵国建立起强大的骑兵队伍,并在武灵王灭中山、败林胡、击匈奴的过程中,建立过赫赫武功。在赵国,一个合格的骑兵,往往是千中选一。而得名于稷下兵家典籍《太公六韬》中龙韬、虎韬的龙虎军,则是在全国优秀的骑兵中万中选一,故龙虎军的人数,从未超过万人。
龙虎军为赵国最精锐的骑兵队伍之一,驻守赵都邯郸,直属于赵王指挥。赵括在出征长平之前,特意向赵王求得龙虎军三千人,这三千人自入长平后便一直驻防在丹河东岸的战略要地泫氏城。
此时此刻,龙虎军马厩外,隐隐约约传来清脆的金属碰撞之声。马儿在圈中吃草,无需看管。事实上,亦没有人在马厩中。但若有人靠近,一定会注意到原本不属于马厩的奇怪声音。
循声而去,立刻就会发现那原来是两个人在马厩外击剑。只见两人上下翻腾,剑势凌厉,密集如雨,迅疾如风。利刃挥舞之处,空气如丝绸被划开,发出撕裂般的嗤嗤声;两剑相交之时,时空翻转,仿佛在一瞬间回到铸剑师的冶炼室,铁锤击打在红火的剑刃上,溅起一片灼热的火星。
在还没有看清胜负优劣之时,突然间风平浪静,刚才的惊涛骇浪如同错觉一般消失无踪。两个人相隔数尺,一高一矮,各负剑而立,若不是两人口鼻间微微的喘息,很难想象就在刚才这里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比试。
景湛将剑插回剑鞘,脸上是赞许的笑意。
“荆小兄弟,一年未见,剑术大有长进。”
荆轲生着一双圆溜溜的猫眼,一笑起来就变成了月牙状,显出几分孩子气的可爱。
“那是当然!景湛哥离开的这一年多,我可没有偷懒,每日练剑来着。”
景湛瞥了一眼荆轲手中的那把普通的青铜剑,语气中带上了一丝揶揄(yé yú)。
“除了剑术,连使用的武器也长进了。”
他的话暗指荆轲以前使用的木剑,荆轲一听这话眼角马上提了起来,活像一只被踩到了尾巴的猫咪。
“哎!景湛哥,以前的事情就别提了吧。”
这类似求饶的话让景湛忍不住又想起了以前在马服君府的日子。
荆轲的剑术和骑术基本上是景湛教的,严格来说,荆轲应该称呼他为师傅,但是景湛并不愿意荆轲那么称呼他。他比荆轲大九岁,两个人都是不拘礼节的人,因此荆轲便称呼他为景湛哥,而景湛本人也乐意接受这个称呼。
景湛的全名叫做王景湛,是马服君府管家王全的长子,自小便随父亲生活在马服君府,与马服君府的少主赵括名义上是主仆,私下却亲如兄弟。
那时候荆轲跟随赵括从齐国回到赵国,人生地不熟,加上又是刚进入马服君府,在赵括面前自由散漫,府中的下人们认为他不知礼节,没大没小,从没给过他好脸色看。纵使荆轲是个活泼外向的孩子,那段日子对荆轲来说可谓“凄惨”。有好几次荆轲甚至想一走了之,回到齐国去。
就在荆轲心情最低落的时候,主动和荆轲亲近的就是景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