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别人比起来,她可说是有天然的优势。
因为上辈子掌握的信息,再加上她用心,又舍得花时间学习,她的新工作很快就走上了正轨。
媳妇的事业搞得风生水起,陆宴执替她高兴。只是高兴之余,又有点心酸。
以前媳妇住在乡下,他还能隔几天就抽空回家。
夫妻两个虽不像别的夫妻一样,天天在一起,但一个月总能见上几次。
可现在,媳妇去了荆市,他过去没以前方便了。
而且媳妇工作忙,时常到处跑。就算他抽空去找媳妇,也不一定能见到媳妇的面。
这可苦了他了。
他原本就因为曾经的错过,对沈知鸢有一种患得患失之感。
时常在午夜梦回,还怀疑自己只是做了一场美梦。
只有晚上睡在她身边时,他才觉得安心,知道这并不是一场梦。
所以以前不管多辛苦,他也愿意赶回家。
可现在,就算他辛苦赶回家,也不一定能见到媳妇和女儿。
自上次见面以来,夫妻两人已经快三个月没见面了。
看到媳妇,他特委屈。但他同时又明白,这是媳妇的工作。他不能影响媳妇的工作,应该支持她。
可就是很委屈。
虽然心里委屈,但他却是又一句委屈都不肯说的性子。
最多也只是用眼神控诉。
沈知鸢有时候觉得,他像可怜巴巴的小狗。
明明他面部线条锋利,身上的肌肉硬邦邦的,是一个流血不流泪的硬汉。
可他那一双漂亮的桃花眼,却露出一个无比可怜的表情。
这让他整个人的反差看起来极大。
沈知鸢的心也一下就软了。
“你这次可以休息几天?我们一起带着女儿,找个地方玩一玩如何?”
其实她本来还有别的工作安排的。
但看着他委屈的眼神,她仔细回想了一下,她这些日子确实是有些忽略他的感受了。
听了媳妇的话,陆宴执眼里的委屈少了一点点。
但是,他太贪心了。
媳妇只是陪他几天,他并不满足于此。
见女儿没有注意到这边,他凑到媳妇边上,轻声道:“你知道的,我想日日与你在一起。”
温热的气息喷洒在耳边,沈知鸢心跳倏地快了一拍。
她看着男人。
男人眉眼温柔,眼里全是深情。
原本,有了上辈子的经历,她对爱情已经没了期待。
也觉得爱情就是狗屁,根本不值一提。
而最初,答应他的求婚,主要也因为他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她想要弥补女儿,让孩子享受到正常的父爱。
但不得不说,这男人是真没有话说。
不光长得好,还没有时下男人的坏毛病。
他尊重她,从不阻拦她的职业发展。
他还不大男子主义,只要回家,就抢着干活。一把子力气,家务做得比她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