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区的男儿,命要够硬。
我和弟兄们经过漫长艰苦的战斗,终于控制了这条街。
但是当我笑着回头的时候,却发现身后已经没有弟兄了。
他们一个个在大大小小的战斗中倒下,侥幸活下来
的,也敌不过岁月和病痛折磨。
我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
就算得到了全世界,失去了你们,又有什么意义?
我想回到旧城区,我们在工厂里踏踏实实干活,休息的时候一起喝酒,一起开玩笑,一起打闹,一起打赌,一起吃夜宵。
然而我也知道,我已经老了。
老得无法再往回走。
就连思绪,似乎也随着身体老去,变得迟钝。
我想念你们,不知你们是否也在那个地方,想念我。
这条街已经稳定了。
弱小的普通民众不再胆怯懦弱,他们虽然外表温和善良,但是内心坚韧勇敢。
我该离开这个舞台,把它交给年轻人。
该来的,总是会来的。
当这里动荡不安需要英雄,英雄就从不起眼的普通民众中勇敢地站起来,直面恶势力。
该走的,总是要走的。
当这里逐渐稳定歌舞升平,英雄就戴上斗笠,拿起刀剑,跨上棕马,一骑绝尘而去。
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儿。
正如没有人知道他何时会再出现。
也许过不了几年,关于他的传说就会慢慢冷却。
人们不再热衷于茶余饭后去谈论他的传奇,而是聊着哪个明星又离婚了,哪条路非常拥堵发誓再也不开那条路,哪个食品又曝出了安全问题。
英雄,不过是一个旧的传奇。
一个褪色的传说。
故事走到了这里,不在有分岔路。
你们还会记得曾经有过那么一群人。
对于那群再也无法复生的人来说。
好像就已经足够。
我?
不过是一个从地狱爬回来苟且偷生的胆小鬼而已。
镜头切到七十二街后街酒馆……
年轻的记者呆呆地看着老者,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
“就算是已经听家父说过一遍,听您亲自讲述,总是觉得比较带感。”钱生拿了一杯特调给老者,说。
“等等。”年轻的记者突然一拍脑门说,“等等!”
“怎么了年轻人?”老者微笑着说。
“中间那一大段去哪儿了?至少给个简要交代啊老爹!”年轻的记者看着老者说。
“你还在好奇那个闹鬼事件啊?”老者微笑着摇了摇头,说,“年轻人的好奇心总是这么旺盛,真是没办法。”
“既然已经听到了神秘的东西,总是想把神秘的东西搞明白吧?”年轻的记者捂着脸说。
“那我就稍微透露一点点给你听好了。”老者淡淡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