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掉电话,我心里一阵空荡荡的,四百多,大概还是只够我换个临近城市呆两天。
初中我和秦放、唐百里、杨云枫同班,高中我和唐百里同校,秦放和杨云枫都在不同的学校。尽管如此,我们想搞聚会就约好地点时间,然后一起翻墙出来,尽兴而归。
秦放把钱给我就匆匆回去了,午休时间宝贵,我非常理解。
手里攥着秦放给我的三百,我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足以挑战未知的前路。
看着这井然有序的车流,我突然想到一个绝妙的好主意。
随便上一辆公车,到哪儿算哪儿。
当我下车,我发现我并没有到很远的城市,连临近的城市都不算,我只是出了小镇,来到了城区。
马路上车辆和人行道行人一样来去匆匆,我停下脚步,发现大家好忙碌。我极目远眺,终究被高楼大厦挡住视线。我发现和我一样静止的只有那个装扮得像小丑一样的麦当劳叔叔,他面带笑容,翘着二郎腿,淡定地坐在麦当劳门口的长椅上。
一对情侣路过,女的撒娇要吃甜筒,男的只好去买,然后女的就和麦当劳叔叔坐在一起,静静地等他的男友。
因为麦当劳叔叔的一只手是搭着椅背的,所以看起来像揽着那个女生。
我觉得麦当劳叔叔是幸福的,每天可以揽着不同的女孩子。可他又是不幸的,因为他无法进一步动作,只能揽着,而已。
我一边看着麦当劳叔叔发呆,一边盘算着今晚该怎么办。
不能回叶子那儿去,会被她笑话的。
网吧?好像是唯一的选择了。
如果我不吃不喝,每天去网吧通宵,我的钱大概够十多天。
可是不可能不吃不喝,所以网吧通宵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就在我迷茫的时候,眼前竟然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