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该生在行为最后阶段,强行将精液射入了本人体内,随后停止动作并自行整理衣物离开。
三、关于本人反应的必要说明
在本次事件的整个过程中,本人在初始阶段明确表达了拒绝,但因事发突然及双方体力差距,未能实施有效的抵抗。
随着事件的发展,本人在生理层面出现了非自主性的反应(包括身体松弛、抗拒减弱、分泌物产生等),这些反应属于人体正常生物反射,并非对该行为的默许或同意,亦绝无故意引诱学生的意图。
此外,鉴于该生在本事件发生前并无恶劣行为记录,且事件发生过程中未出现明显的暴力殴打或人身伤害意图,本人倾向于认为该生系一时冲动所致,并非具有预谋性质的恶意侵害。
四、本人诉求
首先,本人在此履行人民教师的敬业报告义务,将事件如实呈报上级部门知悉;
其次,本人请求校方在调查处理此事件时,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涉事学生王小东系初次行为失控,此前无类似记录;
2,该生正处于大三关键学年,学业尚未完成,如处理过重将对其人生产生不可逆的影响;
3,本人作为事件当事人,愿意接受校方在内部层面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及适当处分,但恳请不要将事件扩大化。
最后,本人请求此事仅限于内部通报,低调处理,不宜对外公开或记入学生永久档案,以保护涉事双方的正常生活与工作秩序不受进一步影响。
五、自我检讨
本人亦认识到,作为实习教师,在日常师生互动中,可能存在未能及时识别风险信号、未能建立足够清晰的师生边界等问题,对此深表遗憾,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引以为戒。
签名:汪夏
日期: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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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京科技大学关于王小东事件的专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会议名称:关于学生王小东涉嫌违规侵害实习教师汪夏事件的专题研讨会
会议时间:2026年4月27日 14:30
会议地点:行政楼第三会议室
主持人:阮卿(副校长)
主要出席人员:
张菲菲(教导主任)
汪夏(当事人,实习教师,王小东班级物理教师)
李静依(王小东班级辅导员)
刘雨洁(学生会长)
记录人:校长办公室秘书处
一、会议背景
主持人阮卿简述会议背景:日前,教务处实习教师汪夏向校方提交了一份关于其与所带班级学生王小东之间发生非正常接触的情况说明。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教师职业准则要求,即便当事教师已提交书面说明,校方仍需对此类涉及师生伦理边界的事件进行专题研讨,以决定后续处理方案。
鉴于事件涉及女性教职员工的敏感权益,且当事人汪夏的陈述中涉及高度私密的个人细节,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并营造安全的陈述环境,本次专题研讨会仅邀请女性管理人员及相关代表列席,暂不安排男性行政人员及男学生代表参与讨论。
阮卿表示,待处理方向初步研究确定后,再视情况征求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
二、当事人情况介绍
主持人阮卿将汪夏提交的《情况说明》的核心内容向与会人员进行了概要转述,并征询汪夏本人是否有需要补充之处。
汪夏表示:其已在书面说明中如实陈述了事件经过,暂无补充。
(记录人注:汪夏在发言过程中声音较轻,语调平缓,未对事件细节进行任何超出书面说明的口头展开。)
三、与会人员发言记录
(一)教导主任张菲菲发言
张菲菲在主持人请其率先发表意见后,做出了以下发言(以下为要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