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少霆浑身一怔,连招呼都没来得及打,飞快的跑出叶家,开车前往警署,一路都在加快车速,来到警署,程默已经拿到那本日记,日记本就是十年前的,已经很旧了,却保存的很完好,经过这一路的颠簸,差点被王子轩他们给毁了,现在拿在手中,已经有些破旧,连封面都被撕掉了。
日记本很厚实,应该是由几个本子装订在一起的,厚厚的一本,很重。
叶少霆接过日记本,双手颤抖,迫不及待的翻看起来。
第一页写的日期是十年前的暑假,那年暑假,他参加了一个演讲比赛,还获了奖,顾倾颜在日记中写到:这是我见过最帅气、最阳光的男孩,他的每一句演讲都让我的心在颤抖,我发现,他已经走进了我的心里,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爱,可我才十四岁,会不会爱的太早了些?这就是早恋吧?他叫叶少霆,连名字都这么霸气,这么好听,这样的男孩,我真的可以喜欢吗?
叶少霆屏住呼吸,他真的不知道,早在十年前的暑假,她就爱上他了!比他爱上她的时间还早!
他一页一页的翻看着,每一页,都写着他的名字,每一页,都是对他的眷恋。
然后,写到了她们在枫叶林中相遇:我太激动了,他从枫树林中走来,美的就像是一幅画,那么的不真实,叶少霆,就像是从天而降的天使,让我的心全乱了,他太冷酷了,我居然都不敢跟他说上一句话。
接下来,是新生入学,她代表新生发表了讲话,而他,是学生会主席,也发表了欢迎新生的致辞,他们还合影了,这张合影,就夹在日记本中。
叶少霆小心翼翼的翻看着日记,将日记本放在桌子上,生怕一不小心就弄坏了,顾倾颜每天都在记日记,记的不多,但每一页都是写满了他的名字。
他才知道,她并不喜欢冷面,但因为他喜欢,所以,她也爱上了,他说过,他不喜欢喝草莓汁,太酸了,所以,她也不再喝了,她喜欢吃小龙虾,他却说小龙虾不卫生,从那时起,她就不吃小龙虾了,
她的理想是进入顾氏集团,成为一名建筑设计师,他无意中的一句话,女孩子要文艺点,学服装设计多好,所以,她改变了自己的理想,立志成为一名服装设计师,上高中的时候,就设计出了那套婚纱的雏形,婚纱的旁边是一个穿着礼服的男孩,那男孩是他,画的还不是很逼真,但一看就知道,那就是他,
她穿着婚纱,他穿着礼服,叶少霆看出来了,这套婚纱和礼服,就是她在米兰时装秀获奖的那套,那套婚纱,是为她自己设计的,也可以说,是为他而设计的,难怪她唯独没有把那套婚纱上市,因为那是属于她和他的独一无二。
在警局里,叶少霆坐在桌子旁,看的泪流满面,完全不顾旁边是不是还有警员在,魏督察和程默坐在一旁,大气都不敢出,小心翼翼陪着他。
叶少霆继续往下看,后面写到了叶家的变故,写到了为什么她要撕掉他的信,为什么要羞辱他:我知道,你一定很痛,很难堪,可是,没有关系,我会陪着你的,你跳入了河水中,我也跳了下去,如果你真的沉下去而我没能把你救起,那么,我会陪着你一起沉下去,你所受的所有的苦,我都会陪着你一起去承受,所有,少霆,你不要害怕,有我陪着你,永远的陪着。
我知道,从这一刻起,我便成了你的仇人,你一定恨透了我吧?但是,除了这样,我别无选择,我知道,你是一个骄傲的人,你生来就承担着振兴叶家的使命,你应该振作起来,你也必须振作起来,去做你该做的事。
十年,居然一天都没有落下过,有时候只有一两句,或者是一两行字,但写的都是他,日记本太厚,他一页一页的翻看,没有错过一个字。
一直看到晚上,也只看了不到十分之一,十年那么长,她就靠着这些撑过来的吧?
人生最大的遗憾,就是在错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她爱他入骨,却又不得不离他远远的,还要去伤害他,伤害他的同时,她的心承受着更大的痛苦。
叶少霆的眼泪不断落下,模糊了日记本上的字迹,程默给了他几张纸巾,一边擦眼泪一边看,叶少霆从来不知道,有一个女人爱他这么深。
已经到晚上八点多了,程默才提醒了句,“叶少,先去吃点东西吧?”
叶少霆嗯了声,合上日记本,小心翼翼的双手捧着,和程默、魏督察一起走出警署,到附近找了家餐厅吃晚饭,他没怎么吃,一边吃一边看日记,喉头哽住,几乎没法下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