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就是破皮无赖,整天来酒馆也不干别的,点个小酒就看着翠姑,流着哈拉子的猥琐样,身子油呼呼的,也不知几个月洗一次澡,看着就直犯恶心,要不是平日里翠姑性格泼辣,早被欺负了。
再不济就是酒肆的伙计,倒是身强体壮,也不脏,但整日偷奸耍滑的样子翠姑实为不喜,委身于他们,身上不膈应,心里膈应。
倒是林谣,那小子年轻,身体看似清瘦,但实际上棒着呢,从每天干活那个利索样就能看出来。
为人也老实,虽然是个孤儿有些可怜,但自己一个人,从小就各个地方来回跑,哪里有活去哪里,从来不偷奸耍滑。
最重要的是,长相还清秀,一双大眼睛看着就讨人喜欢。
翠姑虽然性情泼辣,但也不是冷血之人。
翠姑和王大福是实实在在把林谣当自家亲兄弟来看的,有时候家里有剩余的干粮了,穿旧的衣裳了,都给林谣送去。
只是实在不能不给未来做打算,王大福和他娘想孙子都想的快疯掉了。
“只能委屈一下林谣了,不过那孩子平时守礼节,有分寸,估计也不能说几句话就跟我欢好上吧。”翠姑这样想到,嘴角一笑,已然心生一计,就等着林谣上门了。
可一连等了两周,不见林谣半个人影,就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整的翠姑心烦意乱,一边收拾着店面准备关门,一边考虑要不要换个人选的时候,屋外一个人影魂不守舍的进了屋,不是她期待已久的林谣还是谁。
天色已沉,王大福早已回家了,他的母亲今些日子咳痰,需要人煎药。
“哟,小林子,最近死那去了?也不见你来接活,不会跟那群懒汉学坏——”话还没说完,翠姑便注意到了他毫无血色的脸,青黑色的眼眶仿佛好几日都没睡觉似的,嘴唇泛白,看起来整个人都丢了魂。
“翠姑,来壶酒吧……”林谣像个失魂落魄的流浪汉,低头呆呆的坐到了椅子上。
翠姑不再调侃,显然是看出了不对劲,火炉子上温了一壶酒,顺带取了点小菜,腐竹花生之类的,还拿了碟卤牛肉,心想要是晚上姨我对不起你,牛肉小菜就当补偿了。
一杯温酒下肚,就着牛肉,花生,林谣的脸色明显好了很多,身子也渐渐暖了起来,可那眼神依旧空洞的可怕。
“这几天没见你来,你到底咋了?落魄成这般模样?”翠姑语气渐柔,问道。
林谣摆了摆头,没再言语。
温好的黄酒虽然醇厚,但显然不能醉倒心事重重的少年。“翠姑……来个劲大点的酒吧”
“行。”翠姑转身去柜子里,开了一坛刚刚进的女儿红,四下无人之际,拿出了一个白色小瓷瓶,小拇指甲挑了一点点粉末出来,偷偷洒进给林瑶的那杯里。
这不是春药,是一种能让人顺从,神元暂时迟缓的药物,或许对习武修仙之人没甚用,但对于林谣这种寻常少年足够了。
“来,小林子,我陪你喝”翠姑温声道,她看出林谣的不对劲了,可能是经历了什么变故,但借子的事情不能再耽搁了,保不齐哪一天林谣消失,自己总不能找内些泼皮,伙计吧。
翠姑静静看着眼前醉倒的少年,虽然因为干多了苦力,让皮肤晒成微微的古铜色,但是清秀的面容仍然让她心生喜欢,“要是到时候我生个儿子跟他一样该多好啊。”她想到。
酒过三巡,林谣只觉得自己渐渐放下了对映娘的执念,脑袋晕乎乎的,啥都记不起来,也想不起事了,身子渐渐软了下去,眼前似乎有人影晃动,然后就不省人事,伏在桌子上睡着了。
翠姑一阵得意,看来那个药粉还蛮有用的,不枉自己花了大价钱暗地里搞到手。
翠姑搀扶着林谣一步步走到了酒馆背后的小房间,这里一般没人住,但若是生意太好太忙,翠姑有时候会在这里小歇一下。
烛光下的酒醉的林谣脸蛋红扑扑的,让翠姑更是心生爱怜,她把林谣搀扶到了床上,靠着墙,然后缓缓解开了自己的衣裳。
翠姑今日穿了一件红绸襦袍,腰间系着一条绣着兰花的软带,光是穿着袍子就能看出她作为熟妇的风韵,解下了软带后,露出的身段更是丰腴的没了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