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我睡不着觉,我始终为他担心,我想雅葛斯不打算贿赂黑清人,难道想用曹沫荆轲的方法挟持人质?其实对于这些所谓军国大事我没什么高明主意,我所设想的全是我看的书或者电视剧里的情节。
第二天,吃过早餐,我见到雅葛斯仍然和平常一样言语自若,放心了不少,向他提出我要坐车。只为了让他觉得我好看,我穿上了蒂山女装,也不打算换,可是这种衣裙骑马实在不方便,还是坐车好些。雅葛斯答应了,他们的队伍里只有一辆装满的礼物的大车,不能够载人,他另外雇用了一辆车,让我乘坐。看到这辆车我几乎想笑,他们把系驾的皮带系在马的脖子上,这样马能够跑快吗?一快岂不是要被勒死?我这才注意,原来他们这儿的车都是如此系驾的。看样子,我们的老祖宗就是聪明,知道把皮带系在马腰部。我带着好奇心,上了车。这车摇晃得厉害,比骑马还要更晃荡,真不舒服。一时间我开始同情这些古人来,出门一次不容易啊,坐这么晃动的车,一连坐几天,全身不散架才怪。算了,明天我还是换回我的衣裤,骑马好了。坐了一会儿车我就呆不住了,请求车夫教我赶车,车夫似乎也很好奇,一个女孩儿请求学赶车?但是他经不住我的纠缠,还是答应教我。
赶车不难嘛,主要是掌握好平衡,没学多久,我就亲自操作了,居然还赶得平平稳稳,我对我自己的聪明很是得意,我学得兴起,也忘了要改回骑马的事情了。
托弗斯等人齐声称赞我聪明过人,学东西相当的快,嘿嘿,我会的东西还多着呢,以后慢慢显示给尔等看。美中不足的是,雅葛斯好象心事重重,只偶尔看我两眼,更没一多说一句话。哼!臭摆谱!总有一天,我要你成为我裙下之臣,走着瞧!
赶了三天车,我赶车的技术已经相当过得去——当然这只是我自己的评价。明天就要到达黑清国的都城了,我不打算再坐车了,明天还是骑马吧,否则单独一辆车不是太显眼了吗?
这几天里,所经所见已经不是那些海边风光,经常从市镇里经过,我坐在车上,浏览一路的风情。还买了些乱七八糟的小东小西,当然自有人给我付钱。
这个黑清国和蒂山国包括邻近的几个小国其实都是一个民族,他们的服装语言文字文化都差不多,却分成了几个国家,这真是一个民族的悲剧。只有统一在一起才能够面对北方强大的迪伦国,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个道理。托弗斯告诉我,他们的国王就是在做统一的努力,我想这不是和我们中国的春秋战国差不多?我们的北方有一个匈奴,他们的北方有一个迪伦,都是整个民族的敌人。
这天黄昏,队伍在一座小城边扎营,这是离黑清都城最近的一座城市了,我从卡洛斯的口中得知,黑清的都城叫伊伦嘉城,是这附近几个国家最大的城市,甚至比蒂山国的首都迪甘更大更繁华。
我请求托弗斯和齐力克陪我去玩——我想买本书,一本教我蒂山文字的书,我不会说蒂山语的书字,就把我包里的那本书《中国十大考古发现》带上,有实物拿出来或许他们就明白我要什么了——我没有请卡洛斯,不知道为什么,跟他接触了十几天,我觉得他这个有些讨厌,其实他对我挺殷勤的,但是越殷勤我就越不舒服,还是保持距离好。托弗斯为人处事很精明,而且是个忠厚人,齐力克则是个大大咧咧,胸无城府的人,跟这两人人接触,比跟那个不知道想些什么的卡洛斯更放心些。我也没有去请诺威斯和雅葛斯,他们不会陪我去的。
我们刚走出营帐,却听到雅葛斯招呼我们的声音“等等我,我们也要去。”他和诺威斯一起走了出来,我很高兴,其实我很想跟他一起出去玩的,人多也不要紧,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也许有一天我可以跟他单独出去玩呢。可是那个有些讨厌的卡洛斯也跟了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