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有一样蒂山每个女孩子都会的手艺我却说什么也学不好,那就是做针线。我平常连扣子都不会订,要我做针线绣花,简直比杀了我还痛苦,这一点手艺我到头来都没有学好。格蕾丝说学不好就学不好,反正也用不上,这句话对我来说成了最正当的理由,从此我完全拒绝学针线活儿。
格蕾丝经常带我去参加各种聚会,而且都是坐车去,蒂山的女孩子都不骑马,我不禁想起骑马的快乐来,可是要骑马就得找那些男孩子去,我认得的那些男孩子好象全都跟雅葛斯去了军营,上次去托弗斯家我就没见到托弗斯。
那些认不得的或者只有一面之缘的男孩子我可没兴趣和他们去骑马,再说就我一个女孩子混在一群陌生男孩子中间,会不会让那些人生出什么闲话来,惹上些什么麻烦?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我还是小心点儿好。
格蕾丝的那些聚会大多是她的朋友们举办的,通常她们都是朝中某位官员的女儿。没有机会见到雅葛斯,我也提不起什么兴趣来,可是我又不能够让格蕾丝难堪,每次赴会都让我不自在。
我几乎不回托弗斯家,只和格蕾丝住在一起,倒也清静,转眼过了十几天。
我天天想着雅葛斯,日子真难过。雅葛斯赏给我的衣饰格蕾丝强行让我穿戴起来,至于他赏来的其它东西,那些书我看不懂,宝剑我暂时用不上,也放在了一边,那张琴我顺手丢在了格蕾丝的柜子里,格蕾丝甚至没有看到这琴什么模样,她根本不知道雅葛斯给了我一张琴。那天颁赏的人来的时候,格蕾丝刚好不在。
白天我有时候玩玩电脑,格蕾丝对我的电脑兴趣很大,总是缠着我教她玩电脑,我只好教她几手,幸好她不认识汉字,否则她要是看到我在电脑上写的那些日记,不是太让我不好意思了吗?
晚上的时候趁格蕾丝睡着了,我偷偷地打开我的电脑,翻看雅葛斯的照片,我真的很想他。我当然也想我的家,我把家里人的照片也翻出来看,我很可能是回不去了,宇宙的虫洞是不可能老是朝一个时空里开的,就算虫洞再次为我打开也不见得会送我回去,说不定又把我送到另外一个时空那不是更糟?我好容易适应了这里,学会了这里的语言,弄到了这里的合法身份,也交上了朋友,甚至于挣到了钱,出了名,又让我换个地方?那还不如让我留在这里呢!何况这里还有我念念不忘魂里梦里都在挂念的雅葛斯,这个人真是怪怪的,年纪轻轻,年青人喜欢的他好象都不喜欢,不过对我来说,他越这样越有一种神秘的魅力。
这天,格蕾丝告诉我,渥里斯请她去参加一个宴会,她要我同他一起去。说真的,我很讨厌渥里斯这个人,因为他讨厌雅葛斯。一个讨厌雅葛斯的人说什么也不可能得到我的欣赏。
格蕾丝说她其实也不想去,可是渥里斯到底也是她的哥哥,而且平常也对她不错,她不能太扫他的面子,而且她其它的哥哥可能也会去,她想我陪她一起去,问我愿意不愿意。我一来想知道渥里斯这么讨厌雅葛斯到底有什么原因,二来我天性好动,要我老呆在房间里我也受不了,说不定见到渥里斯他们就有骑马玩的机会了,那就一同出去玩玩吧,为了能够骑马,我特地穿上了我刚来蒂山时穿的那套衣裤。
刚刚进入渥里斯的府第,我第一眼看到的居然是渥里斯在骑马,他的另一个兄弟齐格斯在旁边看着。这两个人我在那次欢迎会上都见过,还跟他们说过客套话。齐格斯不是斯瑞德想让他取代雅葛斯太子地位的那位王子吗?怎么他也在,他和渥里斯走得这么近,一鼻孔出气,难道想对雅葛斯不利?
渥里斯穿着一身白色镶着珠玉的华贵衣服骑在一匹白色的马上正在那条长长的跑马道上飞驰!就人论人说,他可比雅葛斯帅多了,也要高大些,他的皮肤象白玉一样,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那种类型的人,雅葛斯的皮肤要黑得多,大概是在军队里呆多了,依我父亲的说法是雅葛斯的皮肤那是军人的皮肤,渥里斯的皮肤是奶油小生的皮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