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正宗废了九年二虎之力,把他的所有行李和他的三个妈妈们一起放到了他的写字台上,他非常紧张的环顾四周,对面有一个外地的男生,坐在下面看着一本很厚的书,这本书犹如一叠草纸装订在一起,破旧不堪,使人想到了张三丰在练武的时候看的破书,他看了半天书,终于意识到了我的存在,突然站了起来,和我使劲地握了握手。
“我叫王爱卿,爱卿的爱,爱卿的卿,我父亲给我起的,希望我能在不久地将来在我们这块宝地当一个小官,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有一天我不仅可以当小官还能当一个大官。”
我听了之后微微一怔,多么有抱负有想法有间接的有为青年啊!比起他!我都在干嘛呢,除了玩就是虚度年华,我真是懊悔,我已经距离这个人差了一大截了!我突然开始后悔我没有听我父母的在暑假的三个月中好好地学点一技之长,学点社会经验,好让我快速地在大学中名列前茅。但是这种想法在三秒钟后就自动消失殆尽。我们互相寒暄着,我的三个妈妈则在帮我认真地整理我的这么多的行李。
话不过三句,我们便成为了非常要好的好朋友了,因为我们都喜欢篮球,虽然我打得很臭,但是我也能确信,他也打得很臭。不知聊了多久,我的三个妈妈已经把东西全部帮我整理完了,在用抹布帮我打扫卫生。
这个时候另一个室友进来了,他比较矮,最多170公分,板刷头,带着一部粗黑边的眼眶镜,嘴上有一颗非常明显的痣,表情非常的严肃,他进来了,身上拿着一盒方便面。事后我才知道,他是三校生,提前几个月就入学了,要提前补齐文化知识和学前的考试,校方的解释为三校生的基础比起我们高中生要差,所以要提前给他们补习,让他们习惯高校的文化知识,以免跟不上。
他看也不看我,直径走向他的写字桌,他的写字桌在我的斜对面。我这里交代一下,我们的床都是独立的,写字桌上面就是床,一个寝室四张床,自己拥有自己
的空间,除去大厅有个小阳台外,我们每个寝室还有自己的一个小阳台用来晒衣服,还有空调,厕所有热水器和两个共同的洗澡室,我们不用和别的学校一样打卡排队洗澡,这就是私立学校的好处,相对的,学费也很昂贵,这在当时的高校算是条件很好的了。
之后他的严肃印象就被他的行为所完全打破了。他叫朱文俊,家住在三林堂,距离学校是寝室里最近的一个人了,泡好了泡面之后他拿出了一本笑话书,耳朵塞了MP3,一边听歌一边看书,不时地哈哈大笑,他的笑声不是普通的笑声,是带有尖锐的怪异笑声,而且毫无节奏可言,你不知道他几时会笑出声,所以对这种笑声,我们都完全无法招架。这和睡觉打呼是一个道理的如果打呼者是非常有节奏的,一阵一阵,那我也相信,旁边的人也能安心地睡着觉,不管这个呼是有多响亮。相反,如果打呼者是毫无节奏和预告的,那同睡的人肯定要担心受怕下一个呼噜几时会开始,那也不能好好入睡,关于这个笑话,老艺术家姚慕双周伯春就有这么一个段子,这里不表了。
终于,该聊的也聊完了,该打扫的也打扫完了,汤正宗感觉已经无话可说了,可是对面的王爱卿还在滔滔不绝地说自己的家族史,恢弘的家族史,那种感觉只会在电视剧里出现的东西。汤正宗又不好意思离开,毕竟也是一个寝室的,心里也在盘算着,另一个室友是不是非常内向呀,怎么从头到尾从来不说一句话呢,好沉默的一个人,我是不是应该妥妥地找个机会离开一下吧,比如说是要拉肚子了,但是妈妈一直教导我不能吹牛骗人。
就在这个时候,最后一个室友终于出现了!非常霸气的一个人,脸比朱文俊还要严肃175左右的个子,稍微有点偏胖,背着个书包,那了一个行李独立走进了宿舍。这时候汤正宗的三个妈妈对他的简单行李投来了羡慕的眼光。
汤正宗这个时候正好把话语权顺势转给新进来的同学,以此可以摆脱王爱卿的天南地北。
“同学!你好啊,你是最晚进来的,你叫什么呢?~”
“我?戴负阳!你们,都是这个寝室的吗?我最喜欢打篮球”
原来又是一个篮球爱好者!爱卿突然眼中放出了光芒,充满了爱意,并且一定要拖着我们两个和他一起去打篮球,以显示他刚口中所说的精湛的球技。
但是没走两步,他就拐着脚拖着回来了,“这不,昨天我和其他系的高手打球,把脚拐了,你们两个区吧!我们过两天再交手。”
“那我也不去了,我妈妈和姑妈还在呢!”汤正宗说着摆了摆手,准备回去了,其实他是不想让别人觉得自己打球打得太差了被笑话。
“没事,我把我的球鞋借给你,你一定要去,就当时带我去吧”王爱卿拿出了他的鞋子,爱卿172左右的身高,汤正宗181的身高,你们说球鞋能穿吗?。没办法,汤正宗拒绝不了热火般的爱意,便穿着爱卿的球鞋和戴负一起去打球了。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