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二人亲近的基础上,一个更加离谱的流言在军营里疯传,那就是他们伟大的将军其实是个基佬,而阿巴斯就是他的男宠……
面对这个流言,安东尼也无言以对,只能用严厉的眼神去警告他们,不过治标不治本。
“演练?”安东尼愣了一下,随后明白了阿巴斯的意思。
连续三次的失败,证明了想要用步兵冲开敌人的阵线还是有点妄想了,现在,就需要动用帝国养出了精锐——色雷斯军团了。
色雷斯军团的强势之处就在于,在他14400人的编制里,足足有6400名骑兵,8000名步兵,8000步兵里又有5000名轻重混搭十字弩手,重弩发射的铁弩矢可以贯穿铁甲,而轻弩发射的铁箭头弩箭则可以贯穿皮甲,剩下步兵则是保护弩手不被对方反冲锋的轻步兵,当然,仅凭着5000弩手想要撕裂敌军的防线还是不太够用,真正的主攻手是那6400名骑兵。
在那6400骑兵里,有着2400名精锐中的精锐——铁甲具装骑兵,他们装备着精良厚重的全身鱼鳞甲胄,而在鱼鳞甲胄下,更是有着一套锁子甲,用来防御铁甲甲胄所无法挡住的缝隙,袭来的箭矢若是击中鱼鳞甲,只会被坚硬的甲片弹开,即便侥幸射中甲胄的缝隙,也无法洞穿层层锁子甲。
而骑兵最大的依靠——胯下的战马,也有铁质的马铠武装着,当一名铁甲具装骑兵冲击向阵线的时候,所带来的威慑与破坏力与一辆战车无异。
安东尼这位将军所使用的甲胄正是铁甲具装骑兵所使用的具装甲胄,因为过于甲胄厚重,铁甲具装骑兵允许在日常只穿一套锁子甲。
剩下的骑兵都是穿皮甲加铁质胸甲,装备长枪、短盾和短弓、猎弩的轻骑兵,由于需要机动性,因此不对战马进行保护。
这支骑兵比例占近乎一半的军团,突破能力更是劲、霸、强!
之所以不在第一次或者第二次就派出色雷斯军团,正是因为这是独属于储君的军队,哪怕他名义上属于帝国,也没有军官敢直接调遣他们。
那可是帝国的储君,现在当朝女皇年事已高,所有的军官都明白,过不了几年女皇就会驾鹤西去,到时候继承这个帝国的就是这位米海尔储君,现在若是敢逾矩这份身份,去调动皇帝的军队,很难保证这位储君在继承皇位后不会清算掉这些服从自己的人。
不过,在战场上接连受挫后,高层应该会来请求安东尼出动了。
“我会去主动申请出战,我想我们的军队不需要演练再去验证他们的强大,他们的力量该用敌人的血去证明。”安东尼坚定的说着。
……
主动出战的要求很快就批了下来,就在军队高层还在想着该怎么劝说安东尼出战的时候,阿巴斯就递来了请战的文件,根本没有什么商讨的余地,如释重负的高层们直接全票通过。
整个色雷斯军团陷入忙碌的集结中,轻步兵检查自己的长枪是否出现裂痕,弩手检查自己的弩机与驽弦的耐力,轻骑兵为短弓上弦,同时准备好各种箭头的箭矢,防备马上随时取用,而作为最核心的突破者——铁甲具装骑兵,则是在相互检查着鱼鳞甲的甲片是否有折断的痕迹,若是射来的箭矢正好插在这片受损的甲片上,那就是致命的危机,因此骑兵们只会找自己最为信任的人去检查甲胄。
与其去相信锁子甲的防御力,不如事先准备万全。
下午一点,大约半小时,色雷斯军团在山底广场上集结完毕,广场上站着一个个联队,依照方阵排列,从轻步兵,再到弓弩手,再到下马的轻骑兵和重骑兵,伴随着正午的烈阳的照射,甲片反射的光芒如若黑龙的鳞片一般耀眼。
除了色雷斯军团外,集结在广场里的还有一支魔法师中队,在色雷斯军团冲锋的时候,为他们提供魔法庇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