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声响像一根针,扎在我心上。
从方远到林锐,我一直在用取悦换取关注——他们喜欢什么我就做什么,他们什么时候要我就什么时候给。我以为这是在经营关系,其实只是在乞讨。我把自己活成了他们的附属品,他们的时间表、他们的情绪、他们的性欲、他们的需求永远排在我的前面。
那我要什么?我有多久没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了?
我站在天桥上看着下面一辆辆闪过的汽车,就像那年三月到现在的每一个日夜。忽然明白了一件事:别人给的快乐,随时可以收回。只有自己给自己的,才是真的。我不想再等了,不想再依附了。从今天起,我要做让自己开心的事——不在取悦谁,只是为了我自己。
我拿起手机,打开了许哲的对话框,做了一件我这辈子做的最疯狂的事。
我打了一行字:“许哲,晚上你在家吗?”发出去之后,我盯着屏幕,看着“对方正在输入”那几个字闪了闪,又消失了。过了大概一分钟——也许更久,他回复了:“在。”“嗯,把你家地址发给我。”“几点?我等你。”“下午六点。”“好。”极为简洁的对话。我们都没有说破,但我们都心知肚明即将发生什么。这种默契让我觉得既紧张又安心——他也许不知道我想要什么,但他什么也不会问,他只是说“好”。
看完地址之后,我把手机揣进兜里,深呼吸了好几次,看着天上的云,收回目光然后转身—走向家的方向。
我在干什么?
我问自己这个问题,但没有等答案。因为答案我早就知道了——我在做一件我想做的事。不是为了取悦许哲,不是为了填补林锐留下的空档,不是为了报复谁。就是单纯地、自私地、毫不犹豫地,为我自己的欲望做一次选择。
这一年多来,我一直在等别人给我快乐。方远给我,我就快乐;林锐给我,我就快乐;他们不给,我就不快乐。我的情绪像一只被人牵着的风筝,线在别人手里,风往哪里吹,我就往哪里飞。
他们所做的一切,有时连一句多余的解释都没有。他们有自己的事我理解,但我就是不开心。觉得自己做的这一切都荒诞极了——我把自己活成了什么?一个随叫随到的备胎?一个永远排在客户、孩子、妻子之后的性欲工具?
不。
我不想再这样了,你们有欲望就可以随时找我,我有欲望就要自己忍着。这一刻,我的心态彻底变了,变的不在迷茫,变的不在患得患失,变的不在去在乎他们给我的情绪,我只要快乐,快乐的活着,是自己给的快乐。
走到小区门口我看了看时间,下午五点半。从这里到许哲发给我的地址,开车大概要二十分钟。我还有半个小时。
我发动了车,没有回家,没有给陈建国打电话,没有做任何解释。我把手机设成静音,扔进副驾驶的包里,然后踩下油门,汇入了晚高峰的车流。
许哲住在城东的一个老小区,离健身房不远。我按照导航开进去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小区没有地下车库,路面停满了车,我绕了两圈才找到一个窄得几乎停不进去的车位。
倒车的时候,我的手机在包里震了好几次。我没有看。我知道那也许是陈建国问我几点回去,也许是朵朵想跟我视频,也许是谁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已经到了。
我熄了火,坐在车里,看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楼号和单元门。许哲住在四楼,没有电梯。我深吸一口气,推开车门,冷风灌进来的瞬间,我打了一个哆嗦。
十二月的傍晚,还是很冷的。
我裹紧呢子大衣,走进单元门。楼道里的灯是声控的,我跺了跺脚,一楼的灯亮了,昏黄的,照在满是灰尘的台阶上。墙上贴满了小广告,楼梯扶手的漆掉了大半,露出底下生锈的铁。这个地方和林锐的公寓、方远的小区都不一样。它不体面,不精致,甚至有些寒酸。可它真实,真实得像许哲这个人——不装,不藏,把自己原本的样子摊在你面前,你要就要,不要拉倒。
我爬到四楼,站在401的门前。门上贴着一副褪色的春联,福字倒着贴,边角已经翘起来了。
我抬起手,犹豫了三秒钟,敲了门。
门几乎是立刻就被打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