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10月,斯坦分出现了偷东西和逃学的行为,他的父母立刻将儿子送到了儿童心理诊所。不过斯坦分的精神问题并未得到治疗,在1939年6月,斯坦分因偷窃罪接受审判。
在审判过程中,一名缓刑官注意到,斯坦分的智力似乎有严重缺陷,好像一个没有是非观念的孩子一样,无法分辨对错,更无法理解缓刑的意思。于是缓刑官在判处斯坦分两年缓刑后,就给他安排了一个精神科医生。
在经过一系列的检查后,精神科医生得出一个结论,斯坦分有严重的智力缺陷,智商与实际年龄严重不符。1940年,斯坦分接受了智商测试,测试结果显示他的智商只有58,虽然他的年龄是10岁,但只有6岁的智商。于是斯坦分被安排到特殊的学校接受教育,因为英国在1913年颁布了《精神发育迟滞法》。
16岁时,斯坦分再次接受智商测试。这次测试结果显示,斯坦分的智商已经有所提高,达到了9岁的智商水平。于是他被批准回到巴斯市和家人团聚,还在一家制衣厂找到了一份工作。
1947年9月,斯坦分再次被捕,因为他在与一名女性发生争执后,掐死了她家的5只小鸡。由于精神鉴定结果显示斯坦分具有严重的智力缺陷,所以他被送到了英国西部的一座改造所。
这座改造所戒备森严,斯坦分在这里几乎没有什么自由。后来斯坦分由于表现良好被安排到一座农场接受劳动改造,这里的戒备相对松懈。有了少许自由的斯坦分开始出现小偷小摸的行为。有一次,斯坦分偷了一袋胡桃被发现,之后他就被送到了改造所。之后,斯坦分私自离开改造所。后来警方在斯坦分的家里找到了他。当斯坦分看到警察后,不仅不配合,还拼命抵抗。
1951年,斯坦分在改造所的安排下去了附近的一家医院接受检查。医生们在检查斯坦分的大脑时,发现他大脑的皮层与正常人不同,明显受损。医生们认为斯坦分的智力缺陷很可能就是大脑皮层异常引起的,而且很可能与他6岁时的脑炎相关。
斯坦分一直很讨厌改造所的生活,他觉得在这里完全没有自由,还经常要去劳动,就像坐牢一样。后来斯坦分将这一切都归结到警察身上,如果不是警察将他强制抓来,他就不用那么痛苦地待在改造所,为此他十分憎恨警察。在因杀害琳达被判处死刑后,斯塔分表示他会变成如今这样,全都是警察害的。
一直到21岁,斯坦分依旧被强制留在改造所,因为他的智力依旧有严重缺陷,根据《精神发育迟滞法》,他不能像正常人一样自由生活。不久之后,斯坦分的父母提出了上诉,他们认为儿子不应该被当成智障关起来,应该获得自由。
1951年7月10日,斯坦分在巴斯市的一家医院里接受了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斯坦分已经具有10岁的智商,不过医生却建议斯坦分继续接受改造。法庭并未采纳医生的建议,批准斯坦分获得自由。离开改造所后,斯坦分的确自由了,但3个小女孩却丧命于他的手下。
【智力因素是刑事责任能力的核心】
司法精神鉴定者在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时,会将智力因素作为核心进行考虑。智力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心理能力,从出生起就已经开始显现。随着一个人年龄的增长,他的智力也会随之增长。当一个人步入成年后,他的智力会渐渐发展成熟,并趋于常态。智力决定着一个人在面对现实生活时所具备的能力。如果一个人有智力缺陷,智商在70以下,那么就意味着他会存在学习障碍,无法应对现实生活。所以斯坦分会被强制送到改造所接受改造。
一个人应对现实生活的能力虽然都是后天养成的,但需要一定的智力基础。像斯坦分这样有严重智力缺陷的人,无论后天如何努力都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应对现实生活,因此他不具备最基础的智力,也就无刑事责任能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