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煜左右无事,便翻找秦秀才的记忆,一点点熟悉这具身体。
但对阮恬的关切,也不曾放下。
这几天就发现她胃口不好,口气也有些重。
起先还当是没有洁牙的器具,后来见她面色泛红,便了然于心。
用时髦的话讲,他是魂穿,虽然人是秦煜,用的却是秦秀才的身体。而阮恬是身穿,从里到外都是她本人。
秦秀才已经过了十七年这样的生活,可阮恬才经历几日。
就算阮家人对阮恬不大关切,但哪家小姐不是娇养着长大。让她日日吃糠咽菜,也是为难了。
阮恬帮钱氏煮完猪食,搓了搓手,便回到屋里烤火。
她皮肤娇嫩,这几天用冷水洗涮,手背皴裂,有些疼了。
不过都是小事,她也没放在心上。在末世时,她断过腿,伤过肋骨,还有几次差点没命,区区几个血口子,倒也算不上什么。
可秦煜心疼,一看抵在火炉旁的小手不成样子,心里难受死了。
“可疼的厉害?”说着便要捉来仔细察看。
阮恬嬉笑着躲开他的触碰,摆手道:“小事啦,总要习惯的嘛。你呢?这几天感受如何。”
见她转移话题,秦煜在心中低叹一声:何故如此。
那炕分明又窄又小,她也要和他隔得老远。要不是畏寒,说不定要躲到天边去贴着墙壁睡了。
冬季尚且如此,要是夏日……
秦煜微微沉吟,手指摩挲着指腹上的薄茧显得有些困惑不解。
从猎户小屋醒来那一刻,他心中也有慌乱,但很快就镇定下来。
毕竟,他表面上是十七岁的秦秀才,骨子里则是在末世统领一方的大都督秦煜。
难道是他年纪真的大了,所以看不懂小女孩的心思?
她分明对他有好感,为何又要躲着他?
“小舅舅。”
无人时,阮恬总要逗着他,故意用软软的声调唤他一声。
秦煜每次被撩拨的不上不下的,实在难受。
可这个小混蛋转过身,又仿佛无事发生,恨的他简直想要掐死她算了。
少年人的轮廓已经显出了几分成年人的姿态,俊逸非凡。抬眼时,纯良的表情竟也多了几分凌厉。
阮恬想到有关秦大佬的传闻,稍稍的怂了下。
啊呀,两辈子没谈过恋爱的小怂包看到好看的小哥哥也想偷偷撩一把呀。
比起商场上杀伐果决的秦大佬,她的前未婚夫还真是差了好多。
“你叫我什么?”
阮恬眨巴着眼睛,看着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捉住的右手,慢吞吞的抬头。
嗯,果然是大佬的姿态,吾等凡人……从心。
“秦煜。”阮恬又不是傻子,平常逗乐还成,还真不敢把人撩过火了。
“嗯?”秦煜垂着眸,微眯着眼懒洋洋的笑,薄唇轻启,露出的白牙透着一股森冷的气。
阮恬乖乖的递上另一只手,还讨好的笑了笑,仿佛在说:大佬请摸。
平常的女孩子什么样,秦煜也不晓得。但被家里娇宠惯坏的小女生,倒也见识过。那种你不让我做,我非要做的熊孩子,看一眼都觉得伤眼。
可眼前这个乖乖给摸的小姑娘,又显得太懂事了,有时候还透着一股有趣,娇憨乖巧的。他便忍不住想要躲宠一点,再宠一点,也免得浪费她这让人喜爱的小模样。
“让你用温水,又忘了?”分明还是个小姑娘呢,可就这样让人不省心,一点都不懂爱惜自己,让秦煜每每都头疼不已。
阮恬急急忙忙摇头,她哪里敢忘啊。
外人都说秦煜性子冷傲,她接触后便觉得这话一定是人家诋毁,他分明温和又懂礼嘛。就是有时候,太过啰嗦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