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现代人为了健康考虑,偶尔会食用粗粮。
可那些粗粮也是经过细做,在打磨时就祛除棱角,变得圆润美味。
阮恬面前这小半碗糙米饭,只去除了谷壳,尚且能看到一层淡淡的谷皮。吃到嘴里,有一股糠皮味儿,细细咀嚼嘛,倒也吃得出甜。但比起纯正的白米饭,口感滋味都略差了些。
稻米尤为珍贵,家里素来吃的都是玉米和荞麦。就这一碗稻米,也只是偶尔才吃。
一人面前摆了一碗米汤,并不是浓白的颜色,反而泛着淡淡的黄。
阮恬先前就喝了一碗,不过她不挑剔,觉得滋味倒也合宜。
如今这年月,穷人尚且为求一顿温饱而努力。她这有衣穿,有饭吃,还要求什么。
因有秦升发火,一顿饭吃的悄然无息。
吴氏也没有再作腾,总算让阮恬松了口气。
为了保持自己这个娇俏害羞小媳妇儿的人设,她也不想大动干戈不是。万一没收住,一巴掌把吴氏扇巴飞了可就不好。
饭后,阮恬还要去洗碗。
娶进门的媳妇儿太懒了,可不成。
堂屋内,秦升吧嗒吧嗒抽着旱烟。
腾起的烟雾,很快便模糊了他的容颜。
秦煜捧着一碗白水,连根茶叶梗都没放。好在井水清冽,也还甘甜。
“你已成家,便是大人了。以后做事,可不要再任性了。”
秦升口拙,也不会讲什么话。他儿子孝顺又听话,一直让他特别省心。明明是个读书的好苗子,可现在瘸了腿,也不能再考科举了。他们家这样穷,以后也没办法帮衬他。想到这儿,这个操劳了大半辈子的男人,不禁红了眼眶。
“爹,我不会了。”
因有秦秀才的记忆,秦煜这声称呼倒也不觉别扭。他知道秦升是个好父亲,对家里的孩子们都一视同仁。在古代,这样的男人实在稀少。
而且一个为了家人辛劳的男人,哪怕没有太大的出息,又怎能不让人佩服。起码他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养活了一家人,还让秦秀才可以读书。
因病痛瘦削了许多的脸轮廓分明,黝黑的眼内是从容平静。
人还是那个人,又仿佛有哪里不同了。
大约是成了亲,真的成了大人罢,秦升在心里对自己说。
“我知道你不喜欢这门亲事,但既然娶了人家,就好好对她。你奶那儿不用理她,不要让儿媳妇和她冲突。免得,免得……”秦升也说不好,最后只化作一句无奈的叹息。“要有人欺负你媳妇儿,就护着点。”
秦秀才虽然并不喜欢‘阮恬’,但因为娶了对方,也将她当成自己的妻子看待。也许是从小看过父亲宠爱自己的母亲,他才会对比他还要大几岁的‘阮恬’小心翼翼,尽量满足她的要求。
可惜,付出和回报从来就不是对等的。
“爹,你放心。她人很好,我很喜欢。”
秦升这才松了口气,慢慢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钱袋。“你也是成家的人了,手里没点银子怎么成。以后赚的钱也自己留着,不用交给你娘了。”
秦煜是家中的老来子,父亲有他时年纪已经很大了。寻常人家都有了孙辈,他父亲才得了他一个儿子。他不会教孩子,便放养长大,又加上秦煜自小辈分高,也没体会到被长辈关怀的心情。
也许是附在秦秀才身上,能够感受到他曾经的心情,秦煜第一次知道被父亲关心是什么感觉。
“谢谢爹。”
钱袋很轻,但对秦家人来说已是一笔不小的钱了。
秦煜心知,假如他拒绝,秦升心里一定不好受。
这边父子谈心,那厢婆媳也在交谈。
钱氏是做过人家媳妇的人,自然晓得其中的辛酸,何况吴氏还是个苛刻的婆婆。这让她面对阮恬时,总忍不住多心疼她一点。
小小的女孩,也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才长成这样大。
唉,这没了娘的孩子啊,就像草。
“恬恬啊。”
阮恬被这声亲昵的称呼吓了一跳,半天才明白这是在叫她。
实在因为她长这么大,经历了末世和重生,还从没人亲昵的唤过一声‘恬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