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拍摄的戏份接在昨天后面,具体和昨天的那场戏在成片中相隔多久要看后期剪辑,但大体上隔得应该不算远,傅笙出场时依旧穿着旗袍,曾曼文很喜欢这种能展现她魅力的着装方式。
颜雪晴给傅笙做了卷发,老牌传统的审美,慵懒地用发带绑了个结,随着她一步一步走动,发尾一颠一颠晃动。
傅笙脖子上带着一串珍珠项链,每一个都浑圆没有一丝瑕疵,据说这是道具组想办法从博物馆里借出来的真家伙,历史上曾曼文真的戴过这串珠子。
当年战祸频仍的岁月里,有一部分人一直维持着表面的岁月静好。
Action!
又是一个晚上,黎书雁还没放学回家,哑仆就站在家里一个不太明亮的角落里,用她昏黄的眼睛注视着客厅中间的女人。
曾曼文曾经是个交际花,但自从嫁作人妇之后她就老实了下来,再没出去鬼混过,甚至也几乎不曾邀请朋友上门做客,但人的天性永远无从更改,寂寞的曾曼文只能每晚在客厅里跟着音乐独舞,闭上眼睛好像又回到了她熟悉的那片灯红酒绿之中。
黎少将知道家里发生的一切,他默许了曾曼文的轻浮的举动,而曾曼文也知道黎少将的默许,她乐得自在。
时钟指向12,少将府的大门外传来引擎声,大小姐黎书雁挨到这么晚才灰头土脸地回来,没想到家里灯火通明。
曾曼文就在客厅里,把她的窘况看得一清二楚。
手肘上擦破了皮,脚踝外侧的白袜子上沾上了灰尘,走路重心放在另一条腿上,黎书雁看上去很狼狈啊。
“回来了?”曾曼文问她,音乐声不停。
黎书雁在门口站了片刻,摸摸地往自己房间里走去,她甚至连和曾曼文犟嘴的心思都没了。
“穿高跟鞋要在重心往前放一些,不然容易崴脚,会痛的。”曾曼文在背后说。
她甚至都没有看黎书雁的背影,只是自顾自地说:“第一次穿可以选择粗跟方头的鞋子,不要太尖,这样踩到舞伴他也不会太疼。”
“当然也还是会疼的。”曾曼文轻笑一声。
“你是少将府的小姐,谁会拒绝你呢?哪怕你根本不会跳舞。”
黎书雁猛地转身,目光凶狠地盯着曾曼文。
曾曼文不以为意,她向黎书雁举杯示意:“毕业酒会,要跳舞,我猜的对不对?”
她猜得全对。
这就是黎书雁这么晚回来的原因。
她不善交际,母亲去得也早,上流社会那些虚头八脑的东西她全都不会,也没人教过她。黎书雁以前从来不参加那些灯红酒绿的场合,但这一次不同,这是她的毕业酒会,她想要参加。
她即将从女子高中毕业,或许会听从父亲的安排找一个合适的夫婿,或者父亲开明会送她去大学里念书,像她的母亲一样。
但不管怎么说,她能够心安理得当小孩子的时光就要结束了。
黎书雁让人给她找来礼服,她笨拙地穿上高跟鞋,等学校里的同学们都离开了,再一个人进废弃的舞厅里练习,她不想在别人面前露怯,可这样她连个舞伴都没有。
事实证明,跳舞并不比学习母亲留下的笔记简单到哪去。
“舞曲是哪一首?”曾曼文问。
她暂停了留声机,把她喜欢的曲子换下来,在她带进少将府的一大箱子唱片之中翻找。
鬼使神差地,黎书雁把毕业舞会的舞曲告诉了曾曼文。
接下来的事顺理成章,黎书雁把手放在曾曼文的手心,让这个大她五岁的女人带着她在舞池里旋转,曾曼文的技巧很好,她知道该什么时候提醒黎书雁撤步,什么时候扣着她的腰欺身而上。
黎书雁那双像踩刀子一样的高跟鞋被仍在墙角的书包里,她就穿着平底的学生鞋,比曾曼文低小半头。
曾曼文脚上的高跟鞋面蒙了沉稳的藏蓝色麂皮,偶尔亮出来的鞋底确实极亮眼的玫红色,半首曲子过去,她精致的鞋尖上全是来自黎书雁的鞋底尘,但曾曼文倒是挺快活的。
一曲终了,黎书雁气喘吁吁,额头上出了一层薄汗,曾曼文允许她靠在沙发上把气喘匀,然后不讲情面地拉起她继续。
曾曼文的体力好得出奇,至少在跳舞这件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