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春草的柴垛里放了四年杂志。
每次都是一大早,天没亮,趁没人看见的时候塞进去。
塞完就走,不敢回头。
他连署名都不敢。
他唯一一次写字条——“这篇你一定要看”——写完了夹在杂志里,心跳快得像擂鼓,像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可老耿做了什么?
老耿把春草抱上了灶台。
老耿在她身体里射了精。
老耿让春草在事后用手指摩挲他的头发。
老耿做的每一件事,都比他的杂志、他的字条、他的井边偶遇重一万倍。
重得像石头。
他杨小江做的那些,轻得像灰。
他终于明白了那些杂志的真正意义。
那些杂志不是给春草的,是给他自己的。
是他需要相信自己在做点什么,需要相信自己的爱慕是高尚的、纯粹的、不同于那些粗野汉子的。
但今晚他看到了——爱慕不纯粹。
爱慕就是粗野的,就是想把一个人按在灶台上,就是赤裸的身体和粗重的喘息,就是体液和汗水混在一起。
他给春草的,是书。
老耿给春草的,是火。
书可以在灶膛里烧掉,但火不会。
杨小江在雪地里蹲下来,用手捧起一把雪,抹在脸上。
雪在滚烫的皮肤上化开,冰水顺着脖子流进衣领里。
他打了个激灵,脑子清醒了一些。
他站起来,往家的方向走。
到家的时候,煤炉早就灭了。
他娘在西屋里咳了一声,又一声。
他走过去,推开西屋的门,看见他娘蜷在被窝里,花白的头发散在枕头上,脸烧得通红。
“小江……你去哪儿了……”他娘的声音沙哑,说话像拉风箱。
“出去转了一圈。”杨小江在床边蹲下来,把手放在他娘的额头上。烫。比下午更烫了。
“你眼镜碎了。”
“摔了一跤。”
他娘看了他一会儿,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什么。她没有追问,把头转过去,闭上了眼睛。
杨小江站起来,走回自己屋里。
他坐在床沿上,没有点灯。
黑暗里,他摘下碎了的眼镜,放在桌上。
桌上摊着他的备课本,翻开的那一页恰好是他昨天写了一半的板书设计——《卖炭翁》。
他的字端端正正,每一笔都写得认认真真。
“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
他看着那行字,忽然笑了。
不是笑这句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