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丝嫣然道:“当你变成龙飞到我这颗星星上面,就代表你跟我又能再一起了呀。从此我这里就是你的家,你就在这儿住下来,然后就永远永远也不会感到孤独了呢!”
“妮丝……”
之前,从没有一个女人的笑容可以令少年的心如此悸动。
他们就这样互相默默地凝视着,很久都没有开口,幸福就像是鲜花般在他们的凝视中开放。
……
巴恩哈特接下来在精灵王国里度过的时间,比龙魂飞往星星所需的光阴还短暂。
某天清晨,当他醒来时,阳光依旧明媚,空气也依旧温馨,可是枕边却不见了佳人。
巴恩哈特像是早就预感到了一样,容色十分平静,他下床来到木屋客厅的桌前,在桌面上不知何时已多了两样东西:
一把属于他、但是之前被精灵女王没收的长剑,还有一颗蓝色的小石头。
巴恩哈特在精灵王国里住久了,已然有点习惯了手里没有剑的生活,当他重新握剑的时候,那份触感起初甚至让他感到了几分陌生。
不过他迅速就找回了状态,而且还发现精灵族的工匠为他补好了剑刃的所有缺口,甚至还重新打磨了一番,现在剑身晶亮如水,可以像镜子一样映出他的面孔。
不仅如此,这把剑比从前更加锋利了,挥舞起来手感也更轻盈,一定是精灵族用自己的独有工艺,为这把剑进行了强化。
巴恩哈特不禁暗赞,这些长耳朵的姑娘替别人考虑得还真是周到啊。
而那颗蓝色的小石头,根据附带的说明纸条上所写,已经被施加了精灵族的独门魔法,巴恩哈特只要握着它,就能通过指引穿越雾澜结界,顺利地来到精灵森林外面。
巴恩哈特苦笑了一下,他知道,这些都是那位从没见过面的精灵女王所为,她已经通过间接的方式,清楚地告诉巴恩哈特:“人类,你该走了。”
“哈哈,最后还让我见识了一把精灵族的逐客令,真的不虚此行了。”
既然人家都开始撵客了,巴恩哈特当然也不会厚脸皮的继续赖在这儿。
他拿过纸笔,写下了几行字,大意是:精灵族的救命之恩他将永远铭记,现在他身上没有钱,所以这份恩情只能择日再报了,他把自己的盔甲留在这儿做抵押,发誓将来一定还给精灵族一整座金山。
写完停笔后,他转头看了一眼已经被他挪到木屋一角的那套破烂盔甲。
他真是越看这套盔甲越觉得傻气,他都无法相信自己居然把这该死的盔甲穿了那么久,他自己穿起来是什么样姑且不提,如果将来换成别人来穿这玩意,看起来绝对傻了吧唧的。
“精灵族看到我拿这副破烂做抵押,一定会被气死吧?我还是在被射成刺猬前赶紧开溜吧!”
巴恩哈特笑嘻嘻地嘀咕道,随后拿起长剑,毫不留恋地推门就走。
这一路上,巴恩哈特都头脑空明,连一次也没有想到过妮丝。
不过当他来到精灵王国的大门前,在木叶被清风吹动的沙沙声中,他很自然地停下了脚步,因为他知道,妮丝此刻就站在他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