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现在已经死了,可怜的人。她嫁给你父亲的兄长索尔。他们搬到加利福尼亚好莱坞去了,你伯父是个电影界的名人,一个天才。他看书,都是长篇巨著,俄国作家写的。他听交响乐,他不是那种在音乐会上打瞌睡的人,而真的是去听音乐的。人人都说他娶了多丽丝这傻瓜实在太遗憾了。她过去在芝加哥当售货员,中学没毕业,看不懂严肃作品,张嘴说话不是说错字就是读错音。据说最糟的是,她到任何地方去都不能准时:看戏或是到别人家赴宴,她和索尔总是迟到。她总是表示道歉,因为忘了时间,或是到动身才发现自己穿错了衣服。可怜的索尔,大家都这么说,他娶上这么个笨妻子真是尴尬!后来……”
“妈妈,”雪莉打断她说,“这事和那件貂皮大衣有联系吗?”
妈妈甚至都没看雪莉一眼,继续说:“后来你伯母死了。她突然病倒,一个月后死了,只有51岁——真是大幸!索尔非常难过,很长时间不愿出门。后来他终于又开始接受邀请了:晚宴、看戏等等。不过大家还是吃惊,不管去哪里,索尔总是迟到。为了等他,晚宴的饭菜几乎都放凉了,好像多丽丝依然活着似的。大家终于明白了事实真相:是索尔从不准时赴约,完全不是多丽丝的过错。她总装作是她不好,让别人责怪她愚笨,因为她爱丈夫,想保护他,不让别人知道他有什么缺点。”
“但是妈妈,我不明白这说明什么问题……”
“这说明,即使是一个笨人也能爱一个人,而且想出办法来帮助他。即使是一个又傻又笨的女人对丈夫的关心也能超过对貂皮大衣的关心。在作出牺牲方面,聪明人并不享有专利。侍者,我还要些咖啡,这回请来热的。”
咖啡来了,妈妈呷了一口。说这回够烫了,又继续说道:“所以,情况不是很明显了?麦克洛斯基太太记不住别人名字,即使是认识多年的朋友。自然,她也记不住这件貂皮大衣原来主人的名字。那人叫珍妮特·坦南鲍姆。但是在医生的脑子里很容易就变成朱利叶·坦南鲍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次维维安太太说的一句话是:‘这是朱利叶·坦南鲍姆在说话。’即使相信鬼,恐怕也不能相信记错自己名字的鬼吧!有人事先把名字写给了维维安太太,让她用那个鬼的声音说话,额外付给了她一笔可观的钱,所以她才能到商店去买沙发。而写给她名字的那人糊涂、健忘,竟然把错误的名字给了她。”
“可是,妈妈,”雪莉说,“这也不一定就是麦克洛斯基太太呀……”
“好吧,如果你不信,我还有个证据证明麦克洛斯基太太事实上并不相信鬼。从维维安那里回来后她干了什么?她到丈夫的诊所叫他把大衣卖掉,接着去听下午音乐会,那是她最后一次在众人面前穿这件大衣。那么我问你,如果她真相信大衣有鬼,真相信坦南鲍姆太太在威胁她,她为什么不尽快把大衣脱掉?再穿着她难道不害怕?只有一个回答:她知道根本没有鬼。”
“如果维维安的招魂是她操纵出来的,”我说,“所有其他鬼做的事情一定也是她表演出来的,可她怎么能做到呢?”
“这很简单。大多数事情:像在街上走时鬼拉她啦、大衣拍打壁橱门啦、在餐馆里滑下椅子啦等等,发生时根本没有人看见。而大衣从她身上飞到草地上那件事,不是明摆着是她自己扔出去的吗?她是有意这么做的。她一直等到除了哈蒙老太太其他人都看不见时才这么做,而哈蒙太太的眼睛老花得厉害。就是说,大衣在远处空中飞过时她能看得很清楚,而披在麦克洛斯基太太肩上离她很近时,她只能看见模糊的一片。她看不见医生太太拉下大衣、扔出去,而只看见它飞到了草地上,她自然以为衣服是自己飞到草地上去的。”
“你还没解释第一次女仆无法从衣钩上取下大衣这件事呢。”雪莉说。
“那可能真的碰巧了,”妈妈说,“一只袖子钩在了钩子上,就像医生想的那样。但后来她从这件事上受到启发,又去做了其他事情。”
“那她的动机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