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如此言重,你为今之计就只要好好地练好本领才是正经!另外,就是你和自己的朋友也疏远有些日子了吧?去吧,今日先去和他们联络联络,改日再寻个合适的时机,将他们当中和你格外要好些的都领到这里来,我和他们好好聊聊,可否?”
二娃喜不自胜,眼角几乎飞出泪水来,重重地点头道:
“是!筱小姐,二娃这就去!”
“等会儿,忙什么?”
曼曼半嗔半笑地拉住二娃,掏出自己的绣囊,从里面掏出几两碎银子倒到他掌心:
“既是要见老友,怎么好空着手去?不过,你可要谨记……”
曼曼脸色又严肃了几分,认真叮嘱道:
“凡是带到我此处的人,外貌不拘如何,品性一定要端正。”
二娃将头点得飞快,喜不自胜地道:
“那好,筱小姐,我先去了!”
看二娃脚不沾地、一溜烟地跑出园子去,曼曼长长舒了一口气,缓缓拄着拐杖站了起来,这一刻,她清晰地感觉到自己打开了一个偌大的心结,或者说,自己又成长了一大步。
没错,阮五郎和影大、黄瑞轩的担忧是正确的,因为桂女楼要做的是有钱有闲人家的生意,所以乞丐并非传播消息的最佳途径。然而,轻视乞丐,想要彻底割断二娃与乞丐群的联系,却与曼曼心中的是非观背道而驰。
那种感觉,应该叫忘本。
如果说,在阮五郎以异常强势的方式侃侃而谈的时候,曼曼心中对这件事的是非观还比较模糊的话,那么今天早上,当她瞧见地面上那群辛苦劳作的蚂蚁时,她的脑海中忽然如醍醐灌顶一般全部清晰了。
如果有了余财,只是想着自我享受,背离甚至轻贱自己的过往,这样的富贵焉能长久?或者说,这样的富贵,享受起来又有何益?
此刻,曼曼只觉得身心无比舒泰,而这种舒泰,让她的五官与全身都散逸出一份奇异的熠熠光彩。她眯着眼享受了一会儿阳光与和风,这才继续往园子中走去。
她并不知晓,就在她纤细的身影消失的瞬间,一道颀长的红衣人影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了她方才站立的地方。
那是阮五郎,少年静静地伫立着看着她远去,目光中有一份难以掩藏的灼热。
半晌,他垂下了眼眸,注视着自己脚下这片她刚刚踩踏过的土地,以及前方那群正在搬运食物的蚂蚁,忽然轻声而笑。
“这般见解,还真是……让人难以忘怀啊……”
当阮五郎重新抬起头来,他已经恢复到原先的那边睥睨与骄傲,懒洋洋地一笑:
“凤轻云小子,还真是想不到,你的眼光着实不错呢!不如,我也和你凑个热闹?”
从来眼高于顶的少年自言自语着,向着前方迈出一步,飘然消失。
…………
二娃高兴地跑出了曼曼家,握着曼曼给的碎银子一路狂奔,很快便在闹市区的一家酒楼旁寻到了旧时朋友的踪迹。
只见一高一矮、约莫十来岁的两个小孩儿,穿着污糟的破衣烂衫,头上头发也是打着绺,一根一根跟毛毡似的披挂着——虽是二娃当初当小乞丐的时候,,若论整洁程度还是要比他们俩好些。
二娃却是对他们的外貌毫不在意,上前笑眯眯的招呼道:
“大宝,小三儿!”
那两个孩子脸略圆一些的是大宝,瘦些长条脸的则是小三儿,正埋着头,给路过酒楼的客人们作揖叩拜,期盼着他们能够给自己面前的豁口破碗里头投下些银钱,闻言抬起头来,却看到一个模样干净漂亮的小小少年。
这衣服,这穿戴,这通身的气派……不可能是熟人吧!他们狐疑地对视了一下,本能地摇了摇头,忽视对方喊出自己名字这件事,继续埋头口称:
“走过路过的大爷大妈、大叔大婶、哥哥姐姐们哪,求求你们行行好吧,我们己经2天没吃饭了!”
二娃瞧着自己的老朋友还是这么个样子,不由又好气又好笑,直接往大宝面前的碗里砸了一块碎银子,就听“叮”的一声,破碗给砸响了,他们的眼睛也给砸亮了!
那大宝和小三儿“呼”的一下就冲那破碗过去了,彼此之间还推搡着:
“让开让开!爷是赏给我的,你捣什么乱,一边儿去!”
“见者有份,见者有份!咱们是亲兄弟,你不能有了好的就吃独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