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只有刘闪才知道,在一千多年后的华夏大地,民间悄然引发了一股「汉服」热朝。
人们在欣赏,甚至崇敬汉服之美的同时,可能他们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汉服热朝”的背后,其实隐含着普通百姓「民族复兴」的美好愿望。
《汉书》记载:“数来朝贺,乐汉衣服制度。”
《清稗类钞》记载:“金天命己酉,太宗禁民汉服,令俱秃发。”
华夏的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统治者为了达到削弱汉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便于维护自己的统治,实行「剃发易服」的政策,将身穿汉衣冠、束发者治以重罪。
这个统治者入关后,下令汉族剃发易服,“衣冠悉尊本朝制度”。
顺治元年(1644年)五月,摄政和硕睿亲王谕:“各处城堡著遣人持檄招抚……有虽称归顺而不剃发者,是有狐疑观望之意,宜核地方远近,定为限期,届期至京,酌量至京,酌量加恩,如过限不至,显属抗拒,定行问罪。”
仅从以上这些史料记载就可以看出,一个民族的服饰衣冠,代表着一个民族的文化,象征一个民族的兴衰。
汉服,全称为「汉民族传统服饰」,又称汉衣冠、华服,汉装,并不是狭隘的汉代服饰。
汉服是华夏民族「衣冠上国」「礼仪之邦」「锦绣华夏」的体现,承载了汉民族的织、染、绣等杰出工艺和美学,在一千多年以后,“汉服。”
传承了30多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受到保护的华夏工艺美术。
从广义上来说,从黄帝即位到公元17世纪中叶(明末清初),在汉族的主要居住区,以「华夏-汉」文化为背景和主导思想,以华夏礼仪文化为中心,汉服通过自然演化,形成了具有独特汉民族风貌性格,明显区别于其他民族的传统服装和配饰体系。
在这个时代,普通百姓穿的粗麻布衣,以及宫庭嫔妃、富家千金们穿的锦罗绸锻都属于汉服。
对普通百姓来说,它只是蔽体或保暖的基本生活用品;
对那些嫔妃或富家千金来说,锦罗绸缎除了能体现自己的优越或富贵之外,汉服承载不了太多其他的东西,至少在这个乱世是这样。
刘闪对此却不认同,他允许普通百姓穿锦罗绸缎,其目的是激励百姓努力耕种,实现自己「大汉万年」的宏伟目标。
要实现大汉万年,除军事上的开疆拓土之外,他还要让汉服成为汉民族的文化和骄傲,使之万年传承。
允许普通百姓穿丝织或锦罗绸缎,这条政令的推出并没有遇到大臣们的极力反对。
刘闪之所以让各郡县百姓们在正月15这天领取稻米,其实还有另一种用意。
正月15那天,蜀中各郡县都有「元宵花灯」。今年的花灯与往年不同,它由各郡县的官方主办,其规模将会非常庞大,包括南中的「蛮荒地区」也是如此。
纺织局生产的首批丝帛锦罗已经陆续运到各郡县,在这一天,刘闪的新政令将正式生效。
百姓们到大汉银行领取稻米时,自然能看到大汉银行旁边的丝帛布料销售店。
届时,纺织局的织工将首先穿上这种布料做成的汉服,在各销售店推广销售,各郡县官员和他们的家眷也会出现在现场,向百姓宣传新的政令。
到了夜幕降临的时候,这些身着华美汉服的织女和官员家眷也将出现在「观花灯」的现场,这也是一种强有力的推广。
除此之外,这场活动还包含了刘闪的另一层深意。
汉代时期,儒家礼教对女性的束缚并没有其他朝代那么严重,不过已经有了萌芽的趋势。
刘闪注意到,民间已经开始流传「好女不观灯,好男不鞭春」的说法。
在刘闪看来,儒家礼教也有许多可取之处,但它对于女性束缚比较多,提倡出阁前的女子不适合去大庭广众之下抛头露面。在刘闪看来,这简直就是对女性的侮辱。
当然,刘闪有这样的想法,或许他本来就不属于这个时代。
「元宵观灯」本是汉民族的传统节日庆祝活动,如果因为儒家礼教剥夺了女性的这个权利,大汉的复兴不过是一句空话而已。
刘闪就是想趁这一次的观灯活动,将这种礼教的束缚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