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失歌来的时候,便是看见王方定一脸的神秘与一个彪形大汉不知在商议些什么,不由得嘟唇:“哎呀,王公子!你们绸缎庄连这么野性的人都收啊?那我可不敢穿你们家的衣料了!万一掺进去根胡子,我这娇嫩的皮肤还不刮花了!”
乐璇回头,便见百里失歌正对着门口的大铜镜搔首弄姿,自从乐璇将这一人高的落地铜镜摆在玉黎庄门口,百里失歌几乎日日都要来这儿转一圈,说是为了监督云锦的制造,其实大多数时间都是对着镜子可劲儿照。
“你回去先照我说的试试看,若是成了,好处定少不了你的!”乐璇将铁匠送走,才挤出满脸的笑意看着百里失歌,“放心,我还是有职业道德的。给你织布的,一水儿是十八岁的漂亮小姑娘!”
百里失歌露出一副娇嗔的笑:“有十八岁的小伙儿不?长得跟王公子一样俊俏的就更好了!”百里失歌一边说,一边对乐璇动手动脚。
“我可不敢用小伙儿,怕你一股脑儿都给我收走了,我这绸缎庄还不停业了!”乐璇倒是并不排斥百里失歌这样的动手动脚,虽然他与百里失笑是兄弟,但他的身上却丝毫没有那诡异压迫的气息,相反,百里失歌虽然有些娘,却单纯自然,有一说一并不矫情,让乐璇觉得是可以做闺蜜的好人选。
“嘻嘻嘻,”百里失歌捂着嘴一阵意味不明地奸笑,“不会的不会的,虽然我很想收,但是十四爷不准,人家毕竟还是十四爷的人么!要知道我百里失歌可是很遵守妇道的!”
乐璇正与百里失歌说笑着,便听见门口有衙役通传:“王方定王公子,方县令有请您过府一叙。”
乐璇扬眉浅笑,这个方县令倒是还算沉得住气,她已经把驼城的绸缎业捅出半片儿天了,他才想起来找她一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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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苗表示苗苗很稀饭百里失歌内,苗苗特别希望有一个这样滴闺蜜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