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
我是骡子,我爱上了马。之所以我是骡子,是因为我平时就比较神经,经常口出妙语,那一阵子特迷恋《藏獒》这本书,以致有些走火入魔,一次大家坐一起吃饭吹牛,久坐不语的我突然来了一句:“我爱岗日森格,因为我是狗。”接下来是长时间的沉默与静滞,然后坐在我对面的种马冷冷地来了一句:“你是骡子。”于是博得满堂喝彩从而奠定了我这个牢不可破的高贵的称呼。
而那个给我如此殊荣的家伙便是本篇纪事报导的男一号:马。
之所以他是马主要是因为他的傲人身材,身高马大还不算,平日里此君就时长跟我们吹嘘他在某方面的功能有多么强悍,多少美女尤物非其不嫁,常年在他家窗户边哀嚎求欢。也就是在其得意洋洋接受周围大家伙的恭维与赞叹的时候,一直保持着冷静头脑的我冷冷地来了一句:“您这不是标准的种马吗?”于是博得满堂喝彩,从而奠定了他这个牢不可破的下贱的称呼。
我跟种马是同一批分进公司的大学生,又不可预料的分在了同一组进行了长达半年的同吃同住的集体培训。为什么说是不可预料呢,因为我当时一点都想不到这个看上去又稳又重的傻大个竟能让理智与美貌并存正义与邪恶俱在的本女侠在活了二十多年以来一直保持着的爱情不败的骄人成绩有朝一日竟会栽倒在他的马蹄之下。
所谓的爱情不败也就是说本人在成年之后从来都没有被这玩意伤害过,而且一向都是爱情之果乖乖地落到我的脚下,是纳入怀中还是践踏为泥全由本女王做主。这样说显得有些无耻,不过如果我说我直截了当地拒绝了那些我对其一点感觉都没有的追求者们其实是为了他们好,因为感情不能欺骗,长痛不如短痛,这样的话,你是不是会感觉我更加无耻呢。
不管你信不信,在我内心深处,对爱情这东西是非常尊重的,也可以说我其实是个十分传统的女性,虽然我豪爽的性格与时不时大放厥词胡言乱语的恶习将这个本质掩藏的密不透风,但事实总归是事实,我只能暗问苍天这个世上能撇开表象看本质的圣人是否存在?注意,是撇开而不是透过。
part2
第一次见种马是在新职员的见面会上,这家伙表现的跟孙子一般,见了谁都鞠躬哈腰谦逊得都要钻到地底下去,我很不屑得看了一眼他冲着我打招呼的一脸谄笑回赠了一个假的不能再假的笑容然后就将其迅速在我脑海中按了删除键。见面会完毕就是分组实习了,这家伙的马尾巴立刻露了出来。
实习第一天我们在公司会议室集合等待分配任务,百无聊赖中我拿着手机看起大学哥们儿与我拍的毕业离别照来,突然一颗硕大的脑袋挤了过来,然后就是一股京味儿十足的声音响彻耳旁:“你朋友啊?怎么净是些半身照啊,是不是没有腿啊?”
一霎时,屋内当然也包括我的所有成员都楞住了,如果这话出自我口也不会有这样的爆炸效果,关键是种马先生事先已经给大家树立起了一个那么谦卑的猥琐形象,突然如此大逆不道怎能不令人瞠目结舌?
见我没吭声只是惊讶地看着他,此君可算得势了,嘴角一咧继续投射:“不过以你的条件能找到个残障人士也算不错了,可得抓紧了啊。”
又是宁静了三秒钟,瞬时全屋子都笑翻了天,在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的情况下,这厮很不光彩地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