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渴它莫如凉开水。充饥它莫如一块糕点,一个面包,甚至一个馒头一个窝头。就外观而言,冰淇淋是很寻常的。它太难以固定成某种有趣儿的形状,是不?它也太难以染成鲜艳的色彩,是不?而点缀了一颗可爱的小樱桃,或一颗水灵灵的草莓,效果就大不相同了。在国外,还要插一支鲜花呢!比如一朵玫瑰或一朵郁金香什么的。难道冰淇淋是应该佐着鲜花吃的吗?当然不是的。难道少了一颗樱桃或一颗草莓,一份儿上好的冰淇淋的成份和口感就真的有损了吗?当然也不是的。一朵鲜花也罢,一颗樱桃一颗草莓一片儿橄榄什么的也罢,只不过使吃份儿冰淇淋这件较普通的事,变得接近一种较高级的受用了。你不信,你再要一份儿,端到外面去,赏给一个讨饭的,或一个正在卖苦力的人,他们才不在乎有没有一朵鲜花有没有一颗樱桃有没有一颗草莓呐,他们三口两口就会吃得精光。有一朵鲜花并不就对他们多有了一种意义。还莫如多一勺冰淇淋。有一颗樱桃有一颗草莓,可能会被他们囫囵地就吞下去了,也可能会被他立刻吐出来,以为是什么会噎住他的东西。本来是较高级的受用,也就不过变成了极寻常的一次饥渴的补充而已。但是在这里,如果用一架摄影机挨着桌子拍摄下来,你将不难发现,这里的人们,尤其男人们,受用冰淇淋的情形是那么的有意味儿。他们中有的人,往往用小勺子将这颗樱桃,这可爱的小东西在冰淇淋中摆弄过来摆弄过去的。往往还用冰淇淋将它埋住,一小勺一小勺地抿着冰淇淋,这可爱的小东西就渐渐地又显露出来了。他就再用冰淇淋将它埋祝直至将冰淇淋吃光了,这可爱的小东西仍在盘子里。那时他才用牙签插起它,往往还会转动着牙签,欣赏它一会儿。这可爱的小东西裹了一层乳白色的,或奶黄色的,或咖啡色的冰淇淋的甜丝丝的浆,透着几分它本身的红艳,难道不是怪值得欣赏的吗?
直至他将它送入自己口中,轻轻一咬,舌尖上的每一个**的小肉刺儿,都咂觉到了它的汁水的酸甜,才等于受用一份儿冰淇淋的全过程,完整地结束了。而另外某些男人,却可能一开始,第一勺就将这颗樱桃,这可爱的小东西剜起。他们像我一样,或者我像他们一样。首先就着眼于受用的最妙处,或者用如今的公文语言说,首先就着眼于受用的最佳‘环节’,然后通盘从从容容地解决……”他张开他的嘴,将小勺伸入到口中,慢慢合拢,上下嘴唇抿住,再将小勺缓缓抽出,并竖举着让我看……我第一次发现了他那张詹姆斯·史都华式的英俊面孔的缺点。他的嘴张开时竟能张得那么大!以至于当那亮晶晶的钢精小勺送入他嘴里,使人感到它显得未免大小巧了。
我甚至清楚地看到了他的咽门,也就是俗话所说人的小舌头。那尖尖的软软的小东西,受到他口腔肌肉的拉扯,向后紧贴在他咽喉的上方。而小勺上那颗小小的樱桃,既没有挡住它使我看不见,更没有挡住他的咽喉。与他的食道的咽口而言,那颗小小的樱桃也是大小了!他仿佛一次可以吞下去几十颗似的!
那情形使我联想到了从《动物世界》中看到的,一条头只有鸡蛋那么大的蛇,如何完整地活吞下一只肥壮的鸡的真实镜头……我觉得那一时刻他变得很丑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