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支箭精准的命中了韩欢的双膝后侧。
韩欢双腿一软,直接跪在地上,咬牙抛刀!
手中的短刀猛地刺死马上的骑兵。
三个了。
赚了!
韩欢哈哈大笑,身后的骑军在朝着他冲上来。
拼尽全力爬了过去,从骑兵尸体上抽出染血短刀,朝着自己的脖颈一抹!
父母和妻女皆在灵邑,安逸的生活着。
他没有什么牵挂的了。
死在这里,回头还能被封为烈士。
让家人过得更好。
这是他为家里做的最后的贡献!
决不能被敌军抓到,他宁愿一死,也不愿意被这些人所折磨。
反正信鸽已经逃走了。
过不了多久,将军们就会将这里夷为平地。
灭吴国,也有老子至关重要的一大功劳。
哈哈,值了!
噗嗤——
鲜血从韩欢脖颈迸溅出来。
随即,他含着笑软软倒地。
那几名骑兵咬牙切齿,用长矛狠狠将韩欢的尸体刺了个稀烂。
“妈的,这混账,换了我们三名骑兵!”
“把他的尸体拖回去,交给将军发落!”
“还发落个什么,人都死了,回去禀报吧。”
……
信鸽只废了十五里。
便回到了岭鞍。
任谁也想不到,竖骨的军营居然离岭鞍如此之近。
“好在我们没有被他发现,否则早就陷入围困了。”
“这图案……是韩欢那小子传回来的。”
“不知他人怎么样。”
越规眉头紧蹙。
他以前还没有名气的时候,在军中和韩欢关系挺不错。
这小子虽然不识字,但人很干脆,是条汉子。
“不管了,迅速集结大军,我们偷偷摸过去,夜色来临后,发动偷袭!”
“诺!”
岭鞍镇。
南北军迅速集结。
五百门迫击炮已经准备就绪。
他们要沿着韩欢传送回来的纸条,沿着路线去竖骨的军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