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过了,我要嫁给你,嗯,很迫不及待的!”
古代的婚礼或许很累,但是她知道那一日她必定是他最美丽的新娘子。
“好!回去后,我就开始让人准备这个婚礼。”
“我在以为自己要死的时候,最想见的是你,也发觉自己总觉得对你的喜欢不深,也不够爱你,但是真正到了那一刻,我才明白自己的心意,北画,我真的很爱你,愿意与你一起生活,将来,还会有我们的孩子!”
兰陵北画双眼一亮,但是想到他们曾经有过的那个孩子,眸子又是一黯。
“我本没有打算生孩子,但是这一回失去了这个孩子,让我很是自责与后悔,我恨自己竟然不知道有了身孕,等到失去后,才伤心,后悔莫及.......但其实我好喜欢这个孩子的,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把他生下来,不管要受多大的苦痛。”
想到孩子,纳兰天姿也是神色一黯,带着悲伤。
看来这一回的痛,她会记得一辈子吧!
记得她的第一个孩子!
兰陵北画见状,知道她也在乎那个孩子就够了。
那孩子并非没有人要,至少他的娘亲与爹爹这么地在乎他,只是亏欠了他太多了。
他兰陵北画的第一个孩子,就这么没了。
“不要多想了,好好在我怀里睡一觉,路途遥远,可能有些苦,你若哪儿不舒服了,一定要与我说知道吗?”
“嗯。”
纳兰天姿点头,抬手把玩着他垂落下来的乌黑的长发。
好一会儿,就在兰陵北画以为纳兰天姿睡着的时候,又听得她问,“现在的我,是不是很丑?”
兰陵北画仔细地打量着那张苍白消瘦的脸,而后才说,“除了没有比本王好看,还算是个清丽佳人,就是瘦了点,回王府后,我好好地养着你,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
“好!往后可不许欺负我!”
“得了,就你,本王欺负得了?倒是王妃大人记得好好疼惜我呢!再说大哥同意我欺负你吗?”
他哪儿舍得欺负了,他以性命来爱的女人,便是他的一切。
拥有她,繁荣富贵,身份地位,突然之间变得那么渺小。
因为队伍庞大,而纳兰天姿的身子也虚弱得很。
不宜太过于赶路,经常都是傍晚的时候就寻个可以休息的地方。
本来兰陵北画提议容轩可先回去,但容轩自然是不想与纳兰天姿分开,于是便只能这么赶赶停停。
原本花了一个多月的路程,这一回他们是在两个月之后才赶回了皇城。
两个月后,已经是入冬了。
纳兰天姿的身子也休养得好了许多,脸色虽然还是苍白。
可是身上的伤大都已经痊愈得差不多了,结痂的伤疤发黑狰狞,但是脱落了大部分,脱落之后的伤疤淡色了些,看起来还是很明显。
但是兰陵北画每日给她擦的药都是珍贵的,只要坚持每日都擦,不需要多久,所有的肌肤都会恢复原来的样子。
刚结痂的那一阵子,整个身子狰狞得可怕,连她自己都不忍心去瞧。
但是兰陵北画就是这么一日日给她上药,从未见他有过嫌恶的目光。
曾经她问过,“我身子这么丑,你嫌弃吗?”
兰陵北画摇头,回道,“我喜欢的是你纳兰天姿并非一副皮囊!”
想想也是,这一副皮囊本也不是她的。
兰陵北画深爱的是她纳兰天姿,与容颜无关,只不过她霸占了容颜的身子。
她是一缕魂魄,得已找到个躯体让她存活,还遇上了她。
这一辈子,已经够了!
容轩因为大胜,已经入宫面圣,一回来,便有许多文武百官来祝贺他。
纳兰天姿因为需要静养,兰陵北画本想让带她回王府,不过还是让纳兰天姿给拒绝了。
毕竟,容轩也在这里,总不能让容轩两头跑吧,刚回来这一阵子他自然是要经常入宫,会繁忙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