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没回来吃饭,钟奶奶有些遗憾,但听说是和郑公子出去的,她心想,肯定会比家里吃得好吧,也就把这点遗憾抹去了。
家里分面两桌,男人坐上首,女人在灶孔边搭了个小桌子,两张桌上,都各放了一盆做得油润通红的红烧肉。而大骨炖萝卜汤则是雪白雪白的,光从这颜色对比上来看,就十分赏心悦目。
有的人喜欢吃瘦肉因为瘦肉有嚼劲,有的人喜欢吃肥肉因为肥肉香。有的人觉得瘦肉偏硬,难以嚼烂,有的人觉得肥肉腻,难以下咽,可惟独红烧肉这道菜,肉是五花三层,经过制作之后,美味不可用言语来形容,肥而不腻,堪称一道经典名菜。
钟灵挟了一块尝了下,嗯,真好吃,入口即化,真正达到了红烧肉“色泽红亮、肥而不腻”的高度,配着QQ的咸饭,还真是赶饭啊!
钟岳吃完一块锅巴之后,赶紧盛了碗饭,一眨眼就吃光了,嚷着再添一碗。
钟老爷子乐了:
“小岳子,如果天天这样吃,不到一年,准吃成个大胖子。”
哎,这个年代根本就没有胖子好不好?有胖子也是十分稀罕的事,钟灵不由地想起从前那个思密达的国家,全国只有一个胖子的盛景。
吃完饭,丁先凤留在灶间洗碗,钟灵从腰里掏出那七八片的人参,对她道:
“阿母,这是我买给阿爸的,你熬了今晚上给他喝吧,这里冰糖,等熬开了,再放里面溶化就行了。”
丁先凤接过一看,是人参,顿时就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