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孤僻的人,身躯高大强壮,头发已经有些花白了,眉毛还是乌黑,肌肉也强健,让人看不出年纪,下巴宽阔有力,眉目间净是剽悍之色,鼻梁像是被打断过,老鹰般隆起一块,怪怕人的,干的又是守墓营生,没人敢搭理他,他也不理睬任何人。黄狼岗经这么多年尸体滋养,土壤相当肥沃,野草疯长。他铲除了野草、种下庄稼去,种出来冬瓜比哪儿的都大、豆角比哪儿的都绿,没人敢吃,他自己吃。野狗野狼要来,来一只他放倒一只,剥皮放血吃肉,骨头还能埋回土里、再肥一次田。官府给的那点少得可怜的薪酬,他拿去打几次酒就差不多用完了,身上衣裳口中食,只好靠自力更生。这坟场是他的农场、是他的乐园。
这个秋夜,他蹲在自己的土屋里,精赤着上身,腰间围了一块狗皮遮羞布,露出满身黝黑结实的肌肉,耐心等他的夜宵煮熟,乍听墙那边有动静,还当是耗子捣蛋呢,握起铁叉,打算把这些讨厌的小东西赶跑,一边寻思:“是得养只猫了。”猛抬头,吓一跳。
破窗边趴着一张团团可爱的小脸,眼睛那么大、那么明亮,好像天上星星掉下来了。守墓人本能的想:“妖精。这是妖精来找我了。”这么大的人,也瑟瑟发起抖来,以为死亡逼到了眼前。
“伯伯你煮东西呀?”宝刀打招呼。守墓人的好体格、还有简陋的装束,完全吓不到小土匪宝刀,反而令她觉得亲切。
守墓人视线回到锅子上:呃……是在煮东西,不过煮的是……到这里来偷吃东西的野狗……
“借个刀!”宝刀没注意听他嘟囔什么,目光一扫,看到他解肉用的尖刀,麻利抄起来,左手从兜里掏出一把蜗牛。这蜗牛体形极大,黄褐色壳呈圆球形,直径约有两寸,[1]宝刀爹曾教过她,这种蜗牛可以吃,她记得牢牢的。晚上摸田螺不方便,来的路上她见到了它们,顺手捞来一把,此刻搁在砧板上,用刀尖把蜗牛头挑出来,干脆利落斩断,如斩草芥。
“借个盐!”放下刀、撒上盐。
“借个筷子!”叉上了。
“借个火!”蹲到他炉子前烤,抬头问,“啊,你刚刚说烧的什么?”笑容始终无辜单纯。
“土豆炖狗肉……”守墓人呆呆的继续,“很多人不吃狗肉……”
“为什么?”宝刀困惑的皱起鼻子,“都是肉。”
烤蜗牛的香味已经弥漫开,混进土豆炖狗肉的香味里,鲜丽而富贵。他们的晚宴,并不比任何筵席逊色。
“对。”守墓人掀开锅盖,挟一块肉给她,“吃!”
宝刀有板有眼转动蜗牛肉,歪着脖子叼那块狗肉进嘴里,手头没有停下:“谢啦!待会儿,请你也尝尝我的。”
这顿夜宵,这一老一少吃得很过瘾。狗肉炖得稀烂,香透屋顶;土豆一口咬开,“哗”的,里面吸收的热力和鲜香味全逸出,烫得人忍不住张开嘴“呵呵”晾舌头,但又舍不得张太久,怕把美味放走。那汤鲜得让人喝完了、还想把碗都舔一遍。宝刀烤的蜗牛肉又嫩又脆,竟然也非常好吃。“那是,我老手了。”宝刀得意洋洋,剩下最后一颗蜗肉,舍不得吃,揣起来,“我带回去给朋友。”
守墓人一言不发,飞快捞出一大块狗肉,汁水淋漓用荷叶包了,递给宝刀。
“给我带走?”宝刀呼噜呼噜把荷叶边渗出来的汤汁舔吸了,满足得像一只猫,“谢谢伯伯!我走啦。”
她说走就真走了,守墓人环顾着小土屋,黯淡火光撒在凹凸不平的丑陋土壁上,一张铺秸杆的矮脚木床,几个随便充当凳子、台子或是其他什么的树桩——这还是他居住这么多年的住所,但是有什么不同了。自己斫出来的木碗、木筷子,一副是他吃的,另一副……是某个小妖精、或者会说话的小动物用过了。她把汤汁舔得一滴不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