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具尸体进来,都要他指引方向的,他会把坟场划成六个区域,先叫人葬在一个区里,半年或一年后换个区。尸体腐烂、肥土,需要一段时间。他估摸着肥得差不多了,才会在那个区里种菜,每过半年或一年,再向下一格挺进。像下棋般,很有计划。
某些偷着葬埋尸体的人,不懂他的规矩,翻墙进来,随便找个空地也就埋了,守墓人听见他们动静,出于客气、或者害羞,并不出去阻止,等他们埋完走了,才过去把埋错的尸体起出来,葬到“正确的一格”去。他的施肥计划不容差错,不然会妨碍整季的蔬菜种植。
那些被秘密埋葬的尸体,大部分都很幼小,或者说根本是刚刚出生的婴儿。它们往往是私通的产物,到这世上唯一背负的期望,就是尽可能快速、安静的死亡和消失,免得给它们的父母带来更多麻烦。守墓人搬运这些小尸体时,神情比往常都肃穆,动作特别轻柔、几乎轻柔得像一位母亲。重新安葬完后,他还会呆呆站上一会儿,像在向土下的小身体哀悼和忏悔。这时候,他心里在想什么呢?谁也不知道。
宝刀开始隔三差五造访他之后,守墓人把坟场地面又绣花般更细致地整理了一番:露出来的人骨、残骸什么的,全都深埋下去,务必不让宝刀看见。宝刀在他菜园里跑来跑去帮忙时,从来就没有绊到什么令人不安的东西——就算真的绊到,只要那骨头够干净,以宝刀的性格,也会泰然处之的吧?守墓人因为见过太多修罗场,所以对这小小的坟场无畏;而宝刀即使在梦里也没见过任何修罗场,所以完全想像不出这小小的坟场有什么可怕。这一老一小,殊途同归,在这里度过了整整一个愉快的秋天。守墓人猎叉精熟、宝刀弹弓无敌;守墓人烹饪手法更全面、宝刀在食物品种上花头经更透。两人联手,吃遍坟场内外大小生物,其乐何极。
当某天,踮起脚从围墙的藤蔓上摘下丝瓜时,宝刀不知道,这株丝瓜藤的根延伸出去,在泥土深处触碰到一具快化为尘埃的尸体。这尸体生前姓林,在白龙寨砍柴烧水,初秋的某一天,他到城里采买东西,回来后发现寨子空了,他不明所以,又见官兵擒了大小姐。这位大小姐天真不谙世事,他是知道的,很怕她吃亏,于是拼着一死,告诉官兵们:她不是寨中匪女。只盼官府能将她当作普通民女办理、留她一条性命,他死也瞑目。
风吹过,叶子簌簌摇。宝刀挎着丝瓜跑开时,仍然认为这只是一场游戏。她跟他们所有人,在某一天,会幸福的团聚。
兼思没有她这么天真乐观。在夜游问题上,他一直一直警告她:他们是徒犯,本来该戴枷锁的,现在没有戴,是简竹的仁慈。如果她溜在外头被人发现,那别说他们,连简竹都吃不了兜着走!
宝刀虚心答应、诚心不改。坟场对她的**实在太大。再说,哎呀,她每次带回来的食物,兼思不也抵抗不住、照吃不误吗?饮食男女,饮食还在男女之前,威力岂容小觑。
不知是宝刀的三脚猫功夫确实不错呢、还是她运气太好,在整个秋季里,她‘跟守墓人的约会,没有一次被撞破——啊,只除了一次遇险。
那时天已转凉,暮色变得晦涩,带着浓浓的秋意。监狱里又死了两个人,无人收尸,依老样子押到黄狼岗来埋了。押尸的照例是牢子达哥。这家伙年过而立,性子却一点儿也不沉稳,个子颇矮,长得像头山羊,每当兴奋时,鼻孔张得特别大,黑洞洞的咻来咻去。他是唯一一个肯和守墓人呷一杯酒的。
达哥也知道守墓人的蔬菜都是从什么土壤里面长出来、也知道那些野狗可能是偷吃了死肉才长得这么肥。平常,他是不肯主动过来乞食的。不过每次把死尸运过来时,他看看绿盈盈可爱的菜园子、或者还闻到酒香肉香,就走不动路了,说几句狠话给自己壮胆:“人死如灯灭,跟死猪死狗有什么区别。怕毛的!”非叨唠一顿不可。
以前,守墓人是肯留他吃一顿的。今儿个,守墓人杵在门口,怪不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