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阶段是废止科举制。1905年,直隶总督袁世凯、盛京将军赵尔巽、湖广总督张之洞、两江总督周馥、两广总督岑春煊、湖南巡抚端方联合奏请立停科举,认为:“欲补救时艰,必自推广学校始。而欲推广学校,必自先停科举始。”[21]清政府被大势所迫,于奏上不久,即下诏“立停科举以广学校”。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至此,封建时代的科举制度从隋炀帝大业二年(606)始,共实行了1300年,终告废除。
光绪十五年北京会试金榜
科举制度的废除,是中国教育史上一件划时代的历史事件。当时的《时报》满怀**地指出:“盛矣哉!革千年沉痼之积弊,新四海臣民之视听,驱天下之人士使各奋其精神才力,咸出于有用之途,所以作人才而兴中国者,其在斯乎!”[22]废科举所产生的社会冲击与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废科举的最大成果是教育制度的大变革,它标志着资产阶级新型教育对封建主义旧教育的胜利,知识追求方向的转变与国民素质的逐步提高。
(2)废科举是对传统思想文化的猛烈冲击,破除了儒家经典的神圣性,动摇了传统文化的永恒性,这就打开了中国人心智上的封闭门户,为新的思想解放创造了条件。
(3)科举曾是维持中央集权官僚政治的杠杆,是封建社会系统间的黏合剂。它的废除不仅产生了政治权力结构上的转型,而且改变了社会系统的联系方式,促成了旧的社会系统的松动和变革。
(4)科举的废除造成的最大冲击是士绅阶层的分化。科举制度的废除严重削弱了造就旧式士大夫的社会制度。从此,人们要想出仕进学,不必再走科举旧途,而必须经过新式学堂的培养。这对于旧士绅集团来说,无异于釜底抽薪,加速了其分化的进程。在中国知识分子发展史上,科举制度的废除是一个根本转折点。此前与之后的知识分子,具有了结构、来源、功能与作用上的明显区分。废科举成为士绅及士子全面分化的起点与催化剂,中国知识分子群体开始了他们有史以来最深刻的转变与分化。
二、新学制与新学堂
新学制的建立是清政府推行“新政”的产物,但实质上它是近代经济与近代教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外文化教育撞击交流的重要反映。
清末新学制实行后刊印的教科书
新学制实际上是清政府所制定的国家教育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最早始于1902年张百熙拟定的《钦定学堂章程》。章程包括《京师大学堂章程》、《考选入学章程》、《高等学堂章程》、《中学堂章程》、《小学堂章程》、《蒙学堂章程》。从形式上看,已有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学校系统,因公布时是壬寅年,故称“壬寅学制”。但这个学制仅限于公布文字,并没有实行。到第二年,即1903年,又由张百熙、张之洞、荣庆拟定了《奏定学堂章程》。它包括《奏定学务纲要》、《奏定各学堂管理通则》、《奏定各学堂考试章程》、《奏定各学堂奖励章程》、《奏定大学堂章程》(附《通儒院章程》)、《奏定高等学堂章程》、《奏定中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奏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奏定初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奏定艺徒学堂章程》、《奏定实业教员讲习所章程》、《奏定实业补习普通学堂章程》、《奏定实业学堂通则》、《奏定译学馆章程》、《奏定进士馆章程》、《奏定任用教员章程》等诸多章程条规,对学校体制、课程设置、学校管理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并在全国正式颁布施行,成为我国近代第一个真正贯彻执行了的学校教育制度。因其公布于癸卯年(光绪二十九年),故又称“癸卯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