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初期,在龚自珍、魏源等启蒙思想家的倡导下,诗歌和散文都发生了明显的变革,从而为其后的“文体革命”和“诗界革命”开辟了道路。但在小说界,却仍是一潭死水。龚自珍等人囿于轻视小说的传统观念,没有认识到小说的社会作用,没有将新的思想观念引入小说界。因此,从鸦片战争前夕一直到甲午战争的几十年里,仍旧是古典封建小说的延续期。这种延续是以一种渐趋衰弱的姿态进行的,是清中叶小说创作高度繁荣后的一个低谷。此期小说思想性较低,艺术上也没有多大价值。小说的内容和题材往往远离社会现实,表现形式故步自封,拒绝任何变化,完全处于停滞与封闭状态,大大落后于时代的步伐,也落后于诗文的发展。此期小说的作者大都是思想保守的封建文人,他们迫于清政府的文化高压政策,不敢对统治阶级进行正面的批判,而是幻想通过清官和侠客来维持正义,从而挽回封建统治日渐没落的命运。更有些作者贪图功名利禄,公然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上,对封建社会的叛逆者进行诬蔑和攻击。还有些作者丧失了生活的远大目标,一味沉迷于醉生梦死的**乐生活,将一些低级趣味引入小说之中,反映了封建文人的堕落和衰败。此期小说创作有两大潮流:侠义公案小说和狭邪小说。
侠义公案小说是侠义小说和公案小说的合流,实际上又是对以《水浒传》为代表的英雄传奇小说的反动。自《水浒传》以来,通俗小说形成了一个描写民间英雄传奇的系统。但随着封建道德意识在社会中的不断深化,这类小说的反抗意识越来越淡薄,英雄人物越来越受正统道德观念及官方力量的支配,甚至最终成为统治者的股肱。这样,在清中叶便出现了以《施公案》为开端的侠义公案小说,并于道光以后得以大规模发展。这类小说虽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面,但主要是在宣传一种封建奴化思想。其中较有影响的有俞万春的《**寇志》、石玉昆的《三侠五义》和文康的《儿女英雄传》等。
狭邪小说是中国言情小说的一种。它主要以描写妓女、嫖客的生活为主,所以鲁迅称之为“狭邪”。这种小说实际上是古代才子佳人小说的变种,它只不过是把主人公由才子佳人换成了妓女嫖客,再加上一些污秽的笔墨而已,使得原来高雅的才子佳人小说走向堕落。从社会角度来看,晚清资本主义的崛起,使得一些大城市日益商业化,妓女业也随之发达。一些文人在当时的黑暗社会中找不到出路,便经常出入青楼,在伶优和妓女中寻找知音,以排遣心中的抑郁和痛苦,这便为狭邪小说的产生提供了现实基础。狭邪小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封建制度的腐败和封建文人的堕落,但由于作者多以欣赏的眼光而不是从批判的角度去描写狎妓生活,使得这类小说具有浓厚的低级趣味。这类小说较著名的有陈森的《品花宝鉴》、魏秀仁的《花月痕》和韩邦庆的《海上花列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