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教
道教是中国传统社会固有的宗教,不属于“外来户”。它渊源于先秦时期的巫术、神仙术,西汉盛行的黄老道是它的前身。东汉顺帝(125—144年在位)时,张陵(又称张道陵)创设五斗米道,奉老子为教主,以《老子道德经》为宗教经典,逐渐形成道教。道教把先秦道家的思想观念“道”加以神秘化、宗教化,由“道”推衍出“三元”“三宝”“三清境”“三十六天”“五道转轮”“成仙为神”等一系列宗教教义。道教同样有一套颇为复杂的制度、仪轨,包括称呼、宫观、殿堂、戒律、修炼、符箓、斋醮、占卜、节日活动等。其戒律类似其他宗教,以扬善罚恶为原则,如新天师道的皈依“五戒”为:一者不得杀生,二者不得荤酒,三者不得口是心非,四者不得偷盗,五者不得邪**。道教为多神教,所供神祇甚多,除了尊先秦道家创始人老子为“太上老君”,尊张陵为“张天师”外,其余神祇以玉皇大帝为最尊。所谓玉皇大帝在道教中的地位本来不高,后来逐渐显赫,甚至超过了太上老君和张天师。宋以后,玉皇大帝的地位扶摇直上,超越了道教的界限,成为民间广泛信仰的至尊天神。除此以外的神祇还有三清尊神、四御、王灵官、王母娘娘、碧霞元君、骊山老母、关帝圣君、六十甲子、南斗北斗,以及受尊神管辖的普通神仙,如李铁拐、吕洞宾、张果老等八仙之属。
清政府敕建江苏淮安道教孚佑宫传戒道场
道教在清代以前的发展有盛有衰,但到清代以后走上衰败的道路。其衰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清王朝对道教采取了抑制政策。清初,道官尚可与众文武官员同列朝班。乾隆五年(1740),第56代正一天师遣人至礼部投职名,欲随班祝皇寿,鸿胪寺卿梅瑴成上奏反对,称:“道流卑贱,不宜滥厕朝班”。[62]乾隆帝敕礼部定议,规定嗣后正一真人不许入朝臣班行。以后又降正一真人为正五品秩,革去天师封号,并令原来在太常寺担任乐官的道士改业,另任儒士充当乐官。同时,官方设立专管道教的机构和官员,以控制道教的发展。设在北京的道官署叫道录司,内设左右“正一”各1人,左右“演法”各1人,左右“至灵”各1人,左右“至义”各1人,执掌京师道教之事,又在各城设道官6处。定其品秩为:“正一”正六品,“演法”从六品,“至灵”正八品,“至义”从八品。道官之选取升补由内务府办理,由礼部给札。在地方,则于府、州、县亦设相应的道教管理机构和官员。设于府的有道纪司,设都纪1人,秩从九品;副都纪1人,品秩未入流,为管理一府道士之道官。设于州的有道正司,设道正1人,为州之道官,品秩未入流。设于县的叫道会司,其官的品秩、升转补授情况均与州道正相同。通过这些机构和道官,清政府有效地实现了对道教的控制。与清代前期相比,晚清道教更为江河日下。以上海地区所建道观为例,道光朝以前各朝所建道观数量:顺治朝3所,康熙朝20所,雍正朝6所,乾隆朝30所,嘉庆朝11所,共计70所。道光朝以后各朝所建道观数量:道光朝7所,咸丰朝4所,同治朝7所,光绪朝5所,共计23所。[63]如果算上16所不明建成年代的道观,清代上海地区共有道观109所,其中建于道光朝以前者有70所,占总数的64.22%,建于道光朝以后者有23所,占总数的21.10%,前者为后者的3倍多。道光后上海道观建设的萧条景象正是晚清道教衰落的一个缩影。
道教尽管受到清朝统治者的压抑,被逐出皇宫,但在民间却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拥有大批信徒,有的教派如全真道甚至出现兴盛的局面,显示出世俗化的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