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乃宣(1843—1921),字季瑄,号玉初,晚号韧叟,浙江桐乡人。同治进士。曾任南皮、吴桥等地知县、浙江大学堂监督、江宁提学使等职。劳乃宣在政治上虽然保守,但却长于音韵学和算学,是当时的知名学者。1905年,他写成《增订合声简字谱》和《重订合声简字谱》,前者为宁音谱,后者为吴音谱,以在南方推行“官话字母”。这两个方案均在王照方案基础上写成。他在《增订合声简字谱》序中说:“宁河王氏,于前年撰《官话合声字母》……顾其书专用京音,南方有不尽相同之处,然所差无几,略加增改,即能相通。”这道出了他的方案与王氏“官话字母”之间的承续关系。其具体为:“于其原定五十音母(声母)加六字为五十六母;于其原定十二喉音(韵母)加三字为十五韵;于其点发四声,加一入声之号,则宁属各府州县,及皖属各处语音相近之处,皆可通行。若再加七母、三韵、一浊音之号,则苏属及浙省等处皆可通行矣。”[35]劳乃宣着重强调了两个问题:一是方言拼音与语言统一的关系,一是切音字与反切的关系。他认为,学了方言拼音再学官话拼音就比较容易,指出:“学南音,非但不与北音相反,而且相成,何也?南方语言,既可以简字拼之,由是而览北方之书报,不觉恍然大悟曰:‘此一字吾读某音,今北方则读某音;此一音吾所有,今北音则无之;仅须一转移之功,而北音全解,北音全解而国语全通矣,所谓相反而适相成也。”[36]这种看法颇具见地,道出了今天通过方言语音与普通话语音的对应规律来学习普通话的方法。这种观点的提出有助于正确处理方言拼音与共同语之间的关系问题。在拼音文字与反切法的关系上,劳乃宣主张“简字即反切之捷法”,强调二者的一致性。他说:“今通简字后,则凡有反切之书,皆迎刃而解。然则简字者,非惟不足湮古学,而且可以羽翼古学,光辉古学,昌明古学。”[37]拼音改革不是完全用外国的办法取代中国传统旧法,而是对古代拼音方法的承继和发展。劳乃宣的观点是正确的。他还为推行自己的方案积极奔走,呈请当道在南京开办“简字半日学堂”师范班,培养普及“官话字母”的骨干。
第四类属于采用数码及自造其他符号的方案。采用数码的有田廷俊方案、沈韶和方案,自造符号的有刘世恩方案。
上述四类方案,速记符号和数码及自造符号两类方案存在的时间很短暂,影响不大。拉丁字母类方案尽管占有一定的数量,拥有一批拥护者,但在当时影响仍然有限,并未形成左右大局之势,只是到了民国以后才显示出它的积极意义。而在晚清时期影响最大的是汉字笔画方案。经过王照、劳乃宣等人的努力,汉字笔画方案,尤其是其中的“官话字母”,得到许多人的认同,推广到许多省份,正如王照所说:“十年之中,坚忍进行,传习至十三省境。拼音官话书报社先设于保定,后移北京,编印之初学修身、伦理、历史、地理、地文、植物、动物、外交等拼音官话书,销至六万余部。”[38]
然而,“官话字母”的推行并非一帆风顺,也曾遇到挫折。1910年,醇亲王载沣摄政,因《拼音官话报》触其忌讳,竟然下令各省禁止传习官话字母,并饬北京巡警局封闭拼音官话书报社。清政府的查禁举动引起了立宪派的强烈反弹。同年年底,议员江谦向资政院提出了一个说帖,对学部奏报的《分年筹备立宪事宜清单》中所列国语教育事项,举出八点质问,其中包括“是否主用合声字母拼合国语以收统一之效?或用形字而旁注合声字以为范音之助?抑全不用音字,但抄袭近时白话报体例,效力有无,置之不顾?”国语教育的“编订、颁布、传习、推广之期,是否亦须提前赶办?”等问题。许鼎霖、严复、易宗夔、陶镕、陆宗舆等32人联署这一说帖。实际上这是对清政府查禁举措的一个反弹,是在为推广“官话字母”向官方施加的舆论压力。此外,呼吁推行“官话字母”的说帖还有:直隶保定官话拼音教育会韩德铭等187人陈请资政院另办官话简字学堂,颁行官话简字;北京“拼音官话书报社”编译员庆福及各号“官话字母义塾”教员、教习、经理等111人陈请资政院颁行官话简字;候选道度支部郎中韩印符等8人、江宁程先甲等45人、四川刘照藜及陶柟等均向资政院呈递条陈,提出推广拼音文字的各种建议。这些情况说明,经过十余年的努力,汉语拼音运动已经有了一定的群众基础,成为中国文字改革的主流。社会守旧势力的任何阻挠都无法改变它向前发展的潮流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