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王朝的建立,也曾得到过谶纬符命的装点,所以唐代统治者对“左道巫谶”的防范和禁止措施,也很严厉。唐律规定:“诸造妖书及妖言者,绞。”这里的造是指“自造休咎及鬼神之言,妄说吉凶,涉于不顺者”。因为这些言行对国家的统治和长治久安构成了威胁,所谓“构成怪力之书,诈为鬼神之语”,“妄说他人及己身有休征”,“妄言国家有咎恶。观天画地,诡说灾祥,妄陈吉凶”,“传用惑众者”[22],都在严厉禁止之列。如贞观二十年(646年),有人从道士手中得到一份《五岳真仙图》及《三皇经》,“受持州官,将为图谶”,上云:“凡诸侯有此文者,必为国王;大夫有此文者,为人父母;庶人有此文者,钱财自聚;妇人有此文者,必为皇后。”唐王朝获悉后,立即下令“诸道观及百姓人间有此文者,并勒送省除毁”[23]。唐王朝还多次下令禁断图纬,如唐代宗大历二年(767年),下诏指责:“谶纬不经,蠹深于疑众。盖有国之禁,非私家所宜藏。”但“自四方多故,一纪于兹,或有妄庸,辄陈休咎,假造符命,私习星历,共肆穷乡之辩,相传委巷之谭,作伪多端,顺非侥泽。荧惑州县,诖误闾阎,坏纪挟邪,莫逾于此”。所以,从“去左道之乱政”的目的出发,“其玄象器局、天文图书、《七曜历》、《太一雷公式》等,私家不合辄有。今后天下诸州府,切宜禁断”[24]。政策虽然严厉,但这些“异端邪说”仍以公开的或秘密的形式在民间流传。由此可见,对于思想上的钳制和监控,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尽管如此,隋唐王朝对于流传了几百年,甚至一度还居于官学统治地位的谶纬神学,宣布为“异端邪说”而加以禁断,在文化史上还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对于佛、道二教中的某些思想,统治者只要认为不利巩固封建统治,也会视为“异端”而加以禁断。如道教《化胡经》,在历史上多次引起佛、道二教之间的激烈对抗,而不利于佛、道二教“共佐王化”的政治功效,所以唐高宗总章元年(668年),经僧道百官论证定夺,宣布《化胡经》为伪经,并下令“搜集天下《化胡经》焚弃,不在道经之数”[25]。又如佛教宗派三阶教,宣扬末世理论,不符合隋唐封建盛世的社会心理,所以三阶教虽然出现于以佞佛著称的隋代,但统治者担心这种思想会动摇国政,而一直将三阶教视为异端。隋文帝、武则天、唐玄宗曾一再下令,将其禁断,因此,三阶教在当时社会上的影响不大。统治者通过剔除佛、道二教中的“异端”,一方面促进了它们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它们巩固封建统治的功效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