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第观是封建婚姻观念最基本最核心的思想,是封建统治阶级为长期维护他们的地位而采取政治联姻手段的指导思想。尤其是汉魏以来门阀势力的恶性发展,门第婚姻更为普遍化、制度化。唐初,门阀势力已经衰败,但其自矜门第的观念和习俗还强烈地保留着,如太原王氏、范阳卢氏、荥阳郑氏、清河与博陵崔氏、陇西与赵郡李氏等7姓,为了保持其高贵的血统,“恃其族望,耻与他姓为婚”[35]。不过,整个封建统治集团毕竟发生了历史性的移位,门阀士族间的通婚联姻,或和高门士族联姻也在日益遭到人们的普遍蔑视,如武后时新贵李日知“诸子方总角,皆通婚名族,时人讥之”[36]。
不过也应该看到,封建社会婚姻中的等级观念和门第观念是不会消失的,如唐初朝廷在反对门阀士族婚姻的同时,而“王妃主婿,皆取当世勋贵名家”[37]。又如“地实寒微”的武则天执政以后,大力擢拔庶族地主知识分子参政,但她的女儿太平公主嫁给薛绍时,却以薛绍哥哥的妻子不是高门贵族,曰:“我女岂可以与田舍女为妯娌耶。”[38]尤其是统治阶级不能与被统治阶级为婚,否则,会被人认为是“失礼”,要遭到舆论的谴责,如士族出身的官僚许敬宗,以原配的侍婢为继室;礼部尚书李齐恽,以妾卫氏为正室,都曾受到士族的竞起非难。
唐代对门第婚姻形成较大冲击的是新兴的地主商人和科举制。
注重资财是唐代婚姻的一个重要方面。这在唐以前已成风气,清代著名史学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十五中说:“魏齐之时,婚嫁多以财币相尚,盖其始高门与卑族为婚。利其所有财贿纷遗,其后遂成风俗。”这种风气至唐更甚,如武则天时中书令许敬宗,将一女儿嫁与岭南越族酋长冯盎之子,“多纳金宝”;又嫁一女与出身宫奴的武官钱九陇,被劾为“贪财与昏”;还娶尉迟宝琳孙女为子媳,“多得赂遗”,尽管许敬宗的行为遭到许多人的抨击,但并未影响其官运亨通。[39]到唐中后期,商人势力发展迅速,官僚地主商人之间的通婚现象就更多了。
隋唐时的科举制,从根本上扭转了朝廷选拔人才的方向,促进了全社会文化风气的进步,随着科举制的发展完善,科举制的声誉日益提高,科举考试的优胜者也在社会上获得了极高的荣誉,这也引起了婚姻观念的新变化,婚配重功名、重人才的倾向日益普遍。青年男女中自然不乏才子佳人的动人故事,金榜题名者更成为权贵富豪家小姐的追逐目标。尚书李翱的女儿看到文人卢储的文卷,认定他必中状元,李翱知女儿意,遂招卢储为婿。甚至连宪宗也改变了从贵戚勋臣之家选驸马的传统,“命宰相选公卿、士大夫子弟文雅可居清贯者”以尚公主。诚然,科举中的佼佼者的前程也不外是荣华富贵,但是,重人才的婚姻观,终究较重门第和重财富的传统观念要进步得多。
其次是贞节观念的变化。
贞节观在我国古代是专对女子而言的,即片面的要求女子保持贞节,包括女子出嫁前为夫守贞,夫死守节,是中国封建社会禁锢妇女身心的礼教思想中最残酷的一种。妇女贞节在汉宣帝时正式得到褒奖,以后逐步恶性发展,尤其宋明理学家的变本加厉,提倡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再经明清统治者的大力提倡,成为一种狭义的宗教信条了。
北朝时,由于民族大融合的特定历史条件,片面贞节观对女子的束缚较松弛,入唐以后社会空前开放,贞节观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男女之间的交往不再被视为伤风败俗,青年女子的活动范围开阔了。按照封建礼教的规定,女子应该终身禁锢闺房,男女之间的公开交往,历来被视为女子的不贞。南北朝时,北方妇女受少数民族影响,“专以妇女持门户,争讼曲直,造请逢迎,车乘填街冲,绮罗盈府寺,代子求官,为夫诉曲”。而“江东妇女,略无交游”[40]。两地截然不同,唐代融合南北风气,表现出更为生动丰富的时代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