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祠巫鬼祭祀属于原始的宗教信仰,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隋唐五代时期,虽然各种宗教都很兴旺发达,但民间**祠巫鬼祭祀之风仍很盛行。
民间祭祀的各种**祠巫鬼,既有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逐渐积淀下来的,也有根据现实生活需要而临时设置的,而各级统治者的利用和提倡,则对此风的盛行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民间祭祀杂神的历史源远流长,并在一定的区域和范围内形成传统。一般来说,经济文化越落后的地区,民间祭祀之风也越深厚。江南地区的开发晚于北方,隋唐五代时期,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的重心仍然位于黄河流域,而在相对落后的江南地区,民间**祠巫鬼祭祀之风也明显浓于北方。《隋书·地理志》记载:荆州风俗,“率敬鬼,尤重祠祀之事”;《通典·州郡典》说:扬州风俗,“尚鬼好祀”;而荆州“风俗略同扬州”。此外,像四川一带风俗也好**祠巫鬼,皇甫冉《杂言迎神词》二首诗序称:“吴楚之俗与巴渝同风,日见歌舞祀者。”在人烟稀少的凉州也盛行**祠祭祀,王维《凉州郊外游望》诗描写当地百姓赛田神的情景:“野老才三户,边村少四邻。婆娑依里社,箫鼓赛田神。洒酒浇刍狗,焚香拜木人。女巫纷屡舞,罗袜自生尘。”可见隋唐五代时期民间祭祀风俗的传统久远深厚。
人们对那些在各地政绩突出或对当地做出巨大贡献的人,也往往毫不吝惜他们的崇敬之情,用各种各样的方式纪念和感谢他们,其中建立各种各样的生祠、祭庙是他们最普遍的一种形式。人们虔诚地祭祀他们,希望他们泽惠遗及后世。这种祠庙在各地有许多,如隋朝裴肃任永平郡丞,深得民心,死后当地人为他立庙于鄣江之滨;[78]唐吕湮治理江陵3年,号称“良守”,郡人感激他,为之立生祠,吕湮死后,当地百姓又凑钱10万,“于府西爽垲地大立祠宇,四时祠祷之”;[79]袁滋在义成军节度使任上,甚有政绩,百姓立生祠祷之;[80]五代时后周薛琼,在宿州及莱州任上,都有政绩,宿州老百姓为他立碑颂美,莱州老百姓为他“立祠堂及树碑,以述其遗爱”[81]。这类由老百姓自发建立的祠庙遍布全国各地,时间长了也成为百姓负担,属于“**祠”范围。
民间**祠巫鬼祭祀之风的盛行,造成的社会危害很大。首先是劳民伤财,浪费惊人,成为压在人民身上的沉重负担;其次是妨害正常的生活和农作,使迷信之风更加浸**人心。元稹的《赛神》诗深刻揭露**祠巫鬼祭祀之风的危害,诗曰:
楚俗不事事,巫风事妖神。
事妖结妖社,不问疏与亲。
年年十月暮,珠稻欲垂新。
家家不敛获,赛妖无富贵。
杀牛贳官酒,椎鼓集顽民。
喧阗里闾隘,凶酗日夜频。
岁暮雪霜至,稻珠随陇湮。
吏来官税逼,求质倍称缗。
贫者日消铄,富亦无仓囷。
不谓事神苦,自言诚不真。
……
巫风燎原久,未必怜徙薪。
……
此事四邻有,亦欲闻四邻。[86]
诗中描写了荆楚民间村社狂热的**祠巫鬼祭祀之风,老百姓连已经成熟的庄稼都弃之不顾,而让其任意零落霉烂在地头,以致富者变穷、穷者破产的可悲地步,仍不觉醒,还在埋怨是心不诚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