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道宣与律宗 律宗是中国佛教史上以研习和传持戒律为主的宗派。它所依据的经典主要是小乘法藏部(昙无德部)的《四分律》,加以大乘教义的阐释而形成宗派,又称四分律宗。
律,即戒律。它是规范佛教徒行为的准则,有了统一的规范,宗教组织才能团结有力,教徒行为才能整齐划一,在群众中形成较大影响,所以佛教一向重视戒律的作用。从典籍上说,戒律是经、律、论三藏之一;从教义上说,戒律是戒、定、慧三学之首。律宗认为:“金科玉律,唯佛能制”,也就是说戒律出自佛祖之手,神圣不可违背。实际上,释迦在世时可能只规定有“五戒”、“十戒”等一些简单禁条。后世卷帙浩繁的“律藏”,出于印度部派佛教时期。其中,昙无德部的《四分律》,萨婆多部的《十诵律》,弥沙塞部的《五分律》,上座、大众部的《摩诃僧祇律》,从曹魏以后相继传入我国。魏嘉平年间,印僧昙摩迦罗(法时)来华,在洛阳“立羯磨受法,中夏戒律始也”[34]。南北朝时,律学名家辈出,南朝有十诵律师,北朝有四分律师。到隋唐时期,适应大一统国家的出现,佛教内部也需要实行统一的戒律以加强自己的组织,在这种情况下道宣创立了律宗。律宗谱系如下:
道宣(596—667年),俗姓钱,吴兴(今浙江湖州)人,一说丹徒(今属江苏)人。10岁出家,20岁时师从智首,钻研律学,在诸律中偏重《四分》。他曾参加玄奘译场,深受唯识宗的影响,所以又用大乘教义解释《四分律》。他的著作有《四分律戒本疏》、《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四分律删繁补缺行事钞》,被后世学者称为三大部,对四分律作了定于一尊的解释。因他长期在终南山隐居传道,世称“南山律师”,他所开创的宗派称南山宗或南山律宗。道宣学说的主体是心识戒体论。所谓戒体是指弟子从师受戒时所发生而领受在自心的法体,也即由授受的作法在心理上构成的一种防非止恶的功能。他说《四分律》通于大乘,以“阿赖耶识”所藏种子为戒体。他把戒分为止持、作持两门:止持是“诸恶莫作”的意思,规定比丘250戒、比丘尼384戒;作持是“诸善奉行”的意思,包括受戒、说戒和衣食坐卧的种种规定。他说《四分律》从形式上看属于小乘,从内容上看当属大乘。道宣门下有受法传教弟子千人,其再传弟子道岸又请得唐中宗墨敕,使最后奉持《十诵律》的江淮地区改奉南山的《四分律》。这样全国佛教的戒律就基本上趋于统一了。
但是,由于对《四分律》的理解和运用不同,与道宣同时的还有扬州日光寺的法砺(569—635年)开创了相部宗。长安西太原寺东塔怀素(625—689年)开创了东塔宗。它们各成一派,长期争论,不得统一。唐代宗大历十三年(778年)敕令三系学者代表集会,讨论鉴定统一流行的戒律。虽由国家出面调和异义也未见成效。不过由于相部、东塔二宗相继衰微,唯南山一宗独承法统,绵延不绝。中国佛教由于道宣律宗的流行,僧人在修习大乘三学时,仍重视遵行上座部戒律的止作二持。
江苏扬州鉴真纪念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