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时期,中国的音乐、舞蹈艺术得到了高度发展,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随着隋唐国家的相继统一,政治局势日趋稳定,国内外各民族的交流日益频繁,为音乐、舞蹈艺术的空前繁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丰富多彩的隋唐乐舞,正是在继承南北朝各族乐舞大交流、大融合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吸收了国内外各民族的乐舞特点而形成的,同时又创造了许多新的乐舞,使我国封建社会时期的乐舞艺术达到高峰。
乐舞艺术成为当时最重要的艺术表演形式。音乐歌舞广泛应用在宫廷宴享、典礼、节日庆祝、群众娱乐等各种社会活动中,是各阶层人们都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出现了大批专业和业余的杰出艺人。他们中,有王公贵族,也有社会地位低下的歌舞伎。
当时政府非常重视歌舞乐活动的开展,设置了专门的乐舞机构:太乐署、鼓吹署、教坊和梨园。集中培养了大批专业艺人,创作、表演音乐舞蹈和各种技艺。养官伎、营伎和家伎风气盛行,虽然也摧残迫害了不少艺人,但为乐舞的创作和表演提供了一定的条件。大批专业和业余艺人的辛勤劳动及智慧创造,把乐舞艺术的发展推向了一个新的水平。[30]
一、乐舞机构的设置和管理
太乐署和鼓吹署,属于中央政府的太常寺管。太乐署既管雅乐,也管燕乐,有乐师负责教学。乐师们每年考核一次,评定为上、中、下三等;10年一大考,决定职位的升降和除名。学习音乐的“音声人”,15年中有5次上考,7次中考,才能得到职位。学会难的曲子50曲以上,并能够演出者,才算毕业。学不成者就从太乐署调到鼓吹署,去学大小横吹。这两个机构管理的乐工大约就有几万人[31]。
《明皇合乐图》(唐)张萱
梨园,比教坊的专业范围要窄,主攻法曲。法曲有歌有舞,需要具备高级技术的器乐演奏。唐玄宗做了新曲,常交梨园演奏。梨园组织约有三个,其中主要是设在内宫的梨园。另外,西京还有一个“太常梨园别教院”,归太常寺领导;洛阳的“梨园新院”,归东都太常寺管辖。宫内梨园,有男艺人三百,女艺人几百,教练地点在宜春北苑。梨园还重视从小培养人才,所谓“小部音声”,即是由15岁以下的少年30多人组成[33]。梨园别教院的乐工约1000人,水平比梨园差[34]。梨园新院的专业较广,约有乐工1500人,其水平当更差些,从这里选拔的优秀人才,才有资格进入教坊[35]。唐玄宗精通乐舞,常常亲临内宫梨园现场指导,所以他们又被称为“皇帝梨园弟子”[36]。
乐舞艺人,有的是搜括了前代在宫廷服务过的大批艺人们的子弟,有的是从民间艺人中选拔而来的。《隋书·裴蕴传》记载:“大业初……奏括天下周、齐、梁、陈乐家子弟皆为乐户;其六品以下至于民庶,有善音乐及倡优百戏者,皆置太常。是后异技**声,咸萃乐府,皆置博士弟子,递相教传,增益至三万众。”也有的原先本不是艺人,因政治变故,受到处罚,被降低身份,充当伎人。隋代著名音乐家万宝常就是这种情况。《隋书·艺术·万宝常传》说:“万宝常,不知何许人也。父大通,从梁将王琳归于齐。后复谋还江南,事泄,伏诛。由是宝常被配为乐户。”这种因罪被降为乐户的情况很多。
宫廷以外,地方上也有许多艺人。一般称为伎人。伎人,分为家伎和公伎。公伎为官府所设,供皇帝娱乐的称宫伎;供官吏娱乐的称官伎;军中设有营伎。家伎为贵族或有钱人家蓄养的乐人,身份介于婢、妾之间,社会地位低贱。供主人驱使,甚至买卖、赏赐或馈赠。白居易《感故张仆射诸伎》诗曰:“黄金不惜买娥眉,拣得如花三四枝。歌舞教成心力尽,一朝身死不相随。”反映的就是买卖家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