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记事上起传说中的黄帝、尧舜,下迄唐玄宗天宝末年,有的地方还以附注的形式写入唐代宗、德宗时期的有关史实。全书200卷,共分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九门,每门下又分若干子目。《食货典》是讲经济制度的,内容包括土地所有制形态的变迁、租税、货币制度的沿革、户口的盛衰、盐铁的管理、杂税的兴起等;《选举》、《职官》、《刑》是讲政治制度的,详细阐述了历代官吏的选拔、考课制度和官制、法制的沿革演变;《礼》、《乐》讲礼乐;《兵》却不讲兵制,而是关于兵法方面的一部理论专著;《州郡》讲地理沿革;《边防》讲周边少数民族与外域国家的起落兴衰始末。每一门下面,大略以朝代先后为序,每一朝代,又以时间先后为序,将各种制度的沿革兴废及历代贤哲对各种制度的评价有序地编次起来,并用说、议、评的形式,表达自己的主张和见解,用小注的形式对正文进行注释、补充、考辨。确实可称得上是一部“包罗宏富、义例严整”、“卓然成一创作”的伟大著作。
二、《通典》在历史编撰学上的创新
刘知几称唐朝以前的历史编撰形式,基本上是纪传体与编年体二体并峙。《通典》的出现,打破了历史编撰学上二体独尊的格局,开创了一种新的史书编撰体裁——典志体,后经马端临等人的发扬光大,成为我国历史编撰学上能与纪传、编年、纪事本末相抗衡的四大史书体裁之一,这是杜佑对我国历史学的伟大贡献。
《通典》在历史编撰学上的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统括史志”与“会通古今”相结合的撰述基本原则。
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概括《通典》是一部“统括史志”、“会通古今”、“卓然成一创作”的著作,“专”与“通”的有机结合,正是《通典》的一大创造。
旧的史书体裁,基本上是综合性的。编年体是以政治事件为主,兼及经济、制度、文化诸方面的大事的一种综合性的按年月叙事的历史编撰形式,而纪传体则更是一种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式的史书体裁。随着史学的深入发展,史学的门类越分越细,越来越专,是一种趋势。因为面对纷繁的历史,任何史家都很难做到对历史的各方面都同等地加以叙述、研究,事实上,即便是综合性的纪传、编年体史书,也还是各有侧重的。纪传体中的“志”是专讲典章制度的,但一方面由于“志”不是纪传体的重点,另一方面“志”的写作较难,司马迁、班固以后的纪传体史书,有的就只有纪传,而没有志。这样,有关典章制度的记载,就处于一种断断续续的状态。这说明,从史学发展的本身而言,就有“统括史志”的必要。
唐朝是我国历史上比较重视制度建设的一个时期,过去史书中“志”所讲的典章制度,在唐朝被尊称为“典”。唐玄宗时,完成了我国第一部政典——《唐六典》,刘知几的儿子刘秩,还写成《政典》35卷,据称是以《周礼》六官的体例分类撰述的。这种关注典章制度的社会风气,对杜佑是有深刻影响的。安史之乱以后,唐朝社会危机重重,史学家从典章制度的角度反思唐朝政治的得失,借鉴历代各朝制度建设的经验教训,就成为其关注现实的一个切入点。
杜佑在撰写《通典》时,首先对历代正史中的书、志进行了分析,从经世致用的主旨出发,抛弃了与“经世”关系不大的天文、历法诸门,选定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九门为基本内容。这九门中,有的是因袭旧志,如食货、职官、礼乐等,有的是他的新创,如选举、兵。即便是旧目,旧史中也不是整齐划一,如食货,只有《史记》(《平准书》)、《汉书》、《晋书》、《宋书》、《魏书》、《隋书》有,其他则无。因而,杜佑要“采五经群”的资料加以补缀,才能使其成为一本完备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