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的特点,一是体例上有所创新。“志”的叙事始于汉末,弥补了陈寿《三国志》无“志”的缺憾;又援《东观汉纪》之例,设立“载记”,记十六国史事[50],被刘知几称为“可谓择善而行,巧于师古者”[51];列传合传较多,便于观览,且多载有用文字,如鲁褒的那篇著名的《钱神论》,就靠《晋书》得以流传下来。二是喜欢引用小说中的资料,生动有余,但不辨真伪,难成信史,常被后人讥为文人修史的大忌。《晋书》有优点,也有缺点,但据刘知几的说法,唐修《晋书》成书后,“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竟从新撰”[52]。说明新修《晋书》确有高出旧史的地方。特别是在今天,18家晋史俱已散佚,这部新修《晋书》就成了我们研究两晋一个半世纪历史的主要资料,其价值就更大了。
三、李延寿与《南史》、《北史》
在唐初朝廷组织编修五代史、志及《晋书》的过程中,涌现出了一位极有心志的青年史学家——李延寿,他独立完成了《南》、《北》二史,“二十四史”中他一人独撰两部,可知他在中国史学史上的地位。
李延寿没有做过什么大官,以致他的生卒年也不可详考。但知他家本是陇西大族,他的父亲李大师(570—628年)也是一位史学家,隋朝末年参加了窦建德的农民起义军,唐朝建立后,被长期流放,直到武德九年(626年)才赦归相州(今河南安阳),贞观二年(628年)就去世了。
李大师在青年时期,就有修南北朝史的远大抱负,据说他“常以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南北分隔,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又各以其本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亦往往失实,常欲改正,将拟《吴越春秋》,编年以备南北”[53]。他的夙愿未能完成,就带着“没齿之恨”去世了。
秉承家学的李延寿并未因是政治异己分子的后代而受到唐王朝的歧视。贞观三年开始修五代史时,年轻的李延寿就被起用,与同样年轻的另一位文学家敬播一起在颜师古、孔颖达手下做《隋书》史料的删削整理工作。后来又因令狐德棻、褚遂良的引荐,参加了《晋书》、《五代史志》的编修。这使他有机会接触到更多的南北史资料,于是产生了“追终先志”的想法,利用职务之便,在编辑官史之暇,昼夜抄录“旧事所未见”者,前后用了16年的工夫,修成《南史》80卷(包括本纪10卷,列传70卷),《北史》100卷(包括本纪12卷,列传88卷)。修成后,请著名史学家令狐德棻校订一遍,在显庆年间奏上,据说唐高宗曾亲自为其序,可惜序文已佚。但这也足以使李延寿私修前代史合法化,纳入了官修“正史”的范畴。
李延寿撰写南北史时,是拟司马迁《史记》而作,也就是说要贯穿一种通史精神。这种通史精神是隋唐政治大一统观念在史学中的反映。南北朝时期,南北分隔,在史书中也充斥着褊狭的正统观念与华夷之别观念。进入隋唐时期,政治上的大统一,也促进了民族大融合,这就要求史家们必须重新审视南北朝的历史,在修史时,应从全国统一、天下一家的观点出发,通观全局,总揽南北,平等地对待南北诸王朝。用通史体裁分撰《南史》、《北史》,正是现实对史学提出的新要求。
在具体写作方法上,李延寿主要是利用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魏收《魏书》和唐修“五代史”这8部正史,用抄录、连缀的方法,重新编次,“除其冗长,捃其菁华”,同时还参考了正史以外的各种杂史小说一千余卷,用以“鸠聚遗逸,以广异闻”[54],并订正“八书”中的错误。重新改作后的“南、北史”,与“八书”相比,它的主要成就在于:第一,体例统一,叙事条贯,节省篇幅。改编之后,南、北朝诸帝本纪前后相接,历史发展脉络清晰;列传在删去许多重复立传的同时,还删节了许多大臣奏议、文人诗文等芜词。这样就大大压缩了篇幅,“八书”总共566卷,而“南、北二史”仅180卷,约占原书卷数的1/3,字数的1/2。[55]所以宋人在编《新唐书》时,称赞“二史”“颇有条理,删落酿词,过本书甚远”[56]。大史学家司马光也认为“二史”“叙事简径”,“无烦冗芜秽之辞”,“陈寿之后,惟延寿可以亚之”[57]。所以,《南史》和《北史》更便于读者了解南北朝政治演变的轨迹,阅读起来省时省力。第二,“二史”不仅仅是简单地“抄撮”八代史,而且还于“八书”多有增补修正。据赵翼的研究,《南史》对《宋书》删除较多,特别是许多文章删掉了;对于《南齐书》则增添了不少事实,补充了资料;对于《梁书》有删节,也有增补;对于《陈书》则无大增删。《北史》于北魏部分全取材于《魏书》,但删节较多;对于《周书》、《齐书》增删不多,对于《隋书》则几乎全用旧文[58]。“二史”订正“八书”的地方,一是纠正旧史在朝代更替之际的一些曲笔、回护之辞;二是辨正了旧史记载中的史实错误。正因为“南、北史”有这样一些优点,所以“自南北史行而八书俱微,诵习者鲜,故愈久而阙佚愈甚”[59],到了宋朝,反要以“南、北史”来填补《魏书》、《周书》、《北齐书》的残缺。
当然,李延寿的“南、北史”也有缺点。一是删削有不当之处,如《魏书》所载李世安《均田疏》,是一篇重要经济文献,《北史》竟删而不录;二是增添的文字,有很多是依据小说、野史,掺杂不少妖异、征祥、谣谶等荒诞内容;三是祖述《史记》,却没有承继司马迁重视书志、年表的传统,没有修志,不能阐明南北朝典章制度的因袭之迹,没有修表,却喜搞家族合传,时序观念较差,头绪不清。正因为有这样一些缺点,“二史”虽便于阅览,“八书”却也不可偏废,后人将其并列入“廿四史”,正是对二者价值的双重肯定。
“廿四史”中,唐朝所修的就占了8部,官修前代“正史”的优良传统,也由此开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