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学范畴内批判神学迷信思想,刘知几也是不遗余力的。神学迷信史观在旧史中的表现,一是把一些自然灾异现象人为地与历史现实联系在一起,二是编造祥瑞符命,用天命论来解释历史。刘知几认为古代史官“闻异则书”,所以留下许多关于日食、山崩、陨霜、雨雹之类的记载,后人往往附会人事,使其神秘化。他首先列举大量史实,说明迷信史观的虚假,比如武王伐纣时曾占卜吉凶,结果是“龟焦蓍折”,这本是不吉之兆,但武王伐纣却取得巨大成功。又如宋武帝刘裕攻打卢循时,军中大旗杆折,按照迷信,这是出兵不利之兆,但刘裕果断出击,大败卢循。这说明历史大事的成败,是人主观努力的结果,与天变、灾异、占卜并没有必然联系,阴阳家往往故意神秘其事,“不凭章句,直取胸怀,或以前为后,以虚为实,移的就箭,曲取相谐,掩耳盗钟,自云无觉”[64]。他们往往同说一事,各主其说,矛盾百出,难以自圆,完全是自欺欺人。对于祥瑞符命,刘知几虽然没有彻底否定,但他认为“发挥盛德、幽赞明王”的祥瑞是千年不遇的个别现象,“近古”以来的祥瑞大多“非关理乱。盖主上所惑,臣下相欺。故德弥少而瑞弥多,政愈劣而祥愈盛”。[65]也就是说所谓祥瑞呈现,大多是统治者为摆脱政治危机而编造出来骗人的。对于符命、预言,刘知几也认为是不可信的,他指出:国家的兴衰治乱主要取决于统治者有德无德,因而,“夫论成败者,固当以人事为主。必推命而言,则其理悖矣”。他特别批判了司马迁《史记》中的命定论观点,指责他开了一个坏的史论传统,以致鱼豢《魏略》、虞世南《帝王略论》都承袭司马迁的观点,在解释辽东公孙述之败和南朝陈朝灭亡的原因时,均“以命而言”。这样“推命而论兴亡,委运而忘褒贬,以之垂诫,不其惑乎”[66]?也就是说这完全背离了史家的宗旨。刘知几对神学史观、天命史观的批判,体现了他历史观的唯物主义意识和理性主义价值。
三、《史通》的史学批评理论体系
关于《史通》一书的命名,刘知几在《自叙》中讲:“且汉求司马迁后,封为‘史通子’,是知史之称‘通’,其来自久。博采众议,爰定兹名。”确实,自“疏通知远”的《书》教发端,经“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记》的弘扬,“通识”学风成为中国古代史学的一个优良传统。《史通》一书的主要篇幅是从不同的角度,对古代史家和史著进行批评,申明自己的历史编纂学主张。这些看似林林总总的批评,实际上贯穿着一种“辨其指归,殚其体统”的“通识”,这种“通识”表现的就是刘知几史学批评的理论体系。
(一)“直书”论
《史通》中有《直书》、《曲笔》两篇,就史书撰述原则与修史态度问题,进行专门的讨论。
刘知几认为,史学的基本功能是“记功司过,彰善瘅恶”,“申以劝诫,树之风声”,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史家必以“秉笔直书”作为撰史的基本原则。因为只有“实录”、“直书”,才能激扬正气,“令贼臣逆子惧”,这就从史学社会功能的角度揭示了社会对史学的“直书”要求。接下来刘知几用较多的笔墨,对古代敢于“直书”的史家进行了表彰,从“仗气直书,不畏强御”的南史、董狐,“不虚美,不隐恶”的司马迁,到敢于“肆情奋笔,无所阿容”的韦昭、崔浩,刘知几认为他们尽管“周身之防有所不足”,“或身膏斧钺,取笑当时;或书填坑窖,无闻后代”,一个个没有什么好结果,但他们“烈士殉名,壮夫重气,宁为兰摧玉折,不敢瓦砾长存”的英雄气概和高贵品质,使他们足以“遗芳余烈”,成为后代史家永远尊敬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