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要”体的首创之功,应归于苏氏兄弟。《新唐书·苏弁传》记载,苏弁为唐京兆武功(今陕西武功)人,是唐高宗时名相苏良嗣的从孙。此人“通学术,吏事精明”,曾任判度支,和杜佑一样,是位理财家。其家藏书2万卷,当时称“与秘府埒”。大约在贞元十九年(803年)《通典》进上的同时,当时担任杭州刺史的苏弁与兄苏冕“缵国朝故事”撰成《会要》40卷,分类记述唐高祖至唐德宗时唐朝典章制度的变迁。该书本为私修,唐宣宗大中七年(853年),由宰相崔铉监修、由修撰官杨绍复等官修《续会要》40卷,补录了德宗至宣宗时的有关资料。宋初王溥等只将二书合并统编,又采录宣宗以后史事,共成百卷。书中记高祖至德宗时事最详,德宗至宣宗时事次之。书中多次出现“苏氏议曰”、“国朝”、“皇朝”等字样,说明王溥对唐人原书基本上是原文照录。
《唐会要》全书大约有360余个类目,基本上是删节唐代诏敕和奏议而成的,因而保存了大量的原始文献,比较精确地记录了唐朝一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变化,为后人研究唐朝政治、经济、文化提供了翔实的资料。由苏氏兄弟首创的“会要体”,成为我国古代史苑中断代记述典章制度史的一种重要体裁,而由崔铉等开创的官修当代“会要”,也同官修当代国史一样,成为我国史学领域中的一个优良传统。
二、《元和郡县图志》
我国很古就有编撰地志的传统,现存《尚书·禹贡》,可谓是地理总志的雏形。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我国第一部地理总志——《畿服经》。隋朝大业年间,曾“普诏天下诸郡,条其风俗物产地图,上于尚书”[80],最后编成《诸郡物产土俗记》151卷,《区宇图志》129卷,《诸州图经集》100卷。唐初,在魏王李泰的主持下,编成《括地志》50卷,此书以贞观时的行政区划为纲,“分道诸州,披检疏录”,多载六朝时地理书,详于历史沿革。上述地志大多散佚,《括地志》仅有辑本4卷。今天能看到的最早、最完整的地理总志是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40卷。
李吉甫(758—814年),字弘宪,唐赵郡(今河北赵县)人,少好学,该洽多闻,尤精于唐朝故实。唐宪宗时为宰相,力主削藩,颇有政绩。他一生勤于著述,精于易学、史学、地理学,著有《六代略》、《元和国计簿》、《十道州郡图》、《古今地名》等多种著作,只有《元和郡县图志》保存下来(图已散失)。
李吉甫所处时代,正值安史之乱后,唐朝社会矛盾重重。他从自己从政的切身经历出发,受安史之乱后“实学”思潮的影响,悉心探究地理之学。《元和郡县图志》的编撰旨趣,就是通过“辨州域之疆理,审户口之丰耗”,明“丘壤山川攻守利害”,以达到“佐明王扼天下之吭,制群生之命”[81]的目的。更明确地说,就是为解决“藩镇割据”问题、巩固封建中央集权统治而服务。这使《元和郡县图志》与《通典》一起成为唐后期“经世”之学的代表作。
在上述编撰旨趣的指导下,《元和郡县图志》在编撰过程中贯穿了实用性与科学性相结合的原则,在体例上形成一些特点:(1)详今略古。李吉甫认为编撰地志的目的是“成当今之务,树将来之势”,所以他反对详古略今、重文献征引而轻视现今地理的著述。《元和志》的体例框架,是以贞观十三年(639年)规划的10道为大纲,以元和时的47镇为构架,每镇一图一志,分镇论述府州及属县的等级,乡、户数目,四至八到,开元、元和贡赋以及沿革、山川、盐铁、水利、军事设施等。宋人程大昌称此书“于唐家郡县疆境、方面险要,皆熟按当时图籍言之,最为可据”[82]。(2)备载各府州户口、贡赋、矿产、水利和城阙关隘,为研究唐代经济、军事地理提供了重要资料。(3)备列四至,为后人确定府州界线提供了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