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大全是哲学所说的宇宙。他认为,它有几个规定性:大全即总一切的有,是真正不可思议的观念,是个神秘的绝对;它即是“哲学中所说的宇宙”。大全也称宇宙,是指总一切的有,是一种观念,并非科学中所说的物质的宇宙。但它全主宰着科学的宇宙。
这四个命题总括起来,便构成了新理学的理气论宇宙观:它从精神性的理开始,虚构出同样是神秘的精神性的绝对的料(气),通过道体把理和气“而”(联系)起来,再用一个大全作为网子把它们都提起来。理作为共相、作为本体决定着作为殊相的事物。这是理气论的最根本观点,也是新理学理想人格论和社会历史观的基础。
(二)四“境界”说
冯友兰认为,人的理(性)在于人有觉解,对于宇宙人生有自觉的了解、理解和悟解,构成人生的意义,因了解的自觉程度不同,造成人的精神境界的差异。依据人对觉解程度的深浅,人的精神境界可以分为四种: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
第一,自然境界的人“其行为是顺才或顺习”[30],所谓顺才是指按照人的生理和心理的自然要求而行事,所谓顺习是指不自觉地因袭传统行事。在此境界的人完全是一种近乎本能的行动,其觉解程度最低。
第二,功利境界的人,“其行为是‘为利’底。所谓‘为利’是为他自己的利”。[31]他认为,社会上大多数人都处于此境界中,是常人的境界。它的本质是为己。处此境界的人的人生目的是为己(“取”);英雄与奸雄的境界是一样的。此境界在主观上是不可取的,但在客观上并非对社会无益。他说:“功利境界中底人,惟恐不好名,如其不好名,则未必常作有益于人底事。”[32]
第三,道德境界的人“其行为是‘行义’底。义与利是相反亦相成底。求自己的利底行为,是为利底行为;求社会的利底行为,是行义底行为。在此种境界中底人,对于人之性已有觉解。”[33]由此,他坚持“公利即义”观点,认为重义的人必重他人之利和社会之利。人只要有一颗廓然大公的心,就是进入了道德境界。
第四,比道德境界更高的是天地境界。“在此种境界中底人,其行为是‘事天’底。在此境界中底人,了解于社会的全之外,还有宇宙的全,人必于知有宇宙的全时,始能使其所得于人之所以为人者尽量发展,始能尽性。”[34]它是高于其他三种境界的最高境界;只有达到这种境界的人,才是具有真正理想人格的“圣人”。道德境界中的人,是以人性的自觉行人道;而天地境界的人,是以天理的自觉行天道。
这四种境界,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人的精神境界都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是由自私的小我向大公的大我自觉的过程。大我才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真正主宰,“我”之主宰意识的不断觉醒就是人生境界的不断提高。
冯友兰的“新理学”虽具有明显的唯心论色彩,但在抗战时期却发生了较大影响。这除了他的哲学著作深入浅出、明白易懂外,还有两点最为主要:一是它注重共相、一般,反映了抗战时期注重民族国家至上、整体至上的时代需要;二是从逻辑角度看,“他引入了西方哲学的方法论诠释和重建中国哲学,使中国哲学在体系化、逻辑化方面大大推进了一步,它反映了在比较更完全的意义上融会中西的努力,因而也就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中国现代哲学发展的客观要求”[35]。
四、贺麟的“新心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