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世纪70年代,广东基督教徒陈梦南就提倡中国教徒应自主传教,自理自立,并发起成立华人宣道会,为中国基督教自立运动之始。民国成立后,中国教徒建立的自立教会越来越多,1920年有80多所,1924年有330多所,1940年有600多所,抗战胜利后则达到1000余所。不仅遍及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四川、浙江、江苏、山东、福建、广东、辽宁、陕西、山西等省,而且远播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韩国、日本、美国等地。其中较有名的有“教会聚会所”、“中华基督教会”、“福音堂”、“真耶稣教会”等。[46]
民国的基督教自立运动,具有强烈的爱国色彩,其矛头直指各国强加于中国的各项不平等条约,要求废除这些不平等条约。如1925年,王治心发起成立中华基督徒废除不平等条约促进会,开展废约运动,就受到了各自立教会的广泛支持。他们坚持认为外国人把持的中国教区各教会“不是为爱基督而来,更不是为爱华人而来”,因此坚决要求收回教权,脱离外国教会,中国教区各教会真正独立自主。他们也提出了“三自”主张,但内容确是“自有”、“自理”、“自享”,这就远较“本色教会”的“三自”彻底。后者根本未涉及教会所有权问题,只求与外国教会平等、均权。而后者理直气壮地提出了中国教会中国人所有,并付诸实践。
中国的基督教自立,在民国时期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相反,在半殖民地的中国,其经历一波三折,颇为坎坷。蒋介石当政后,碍于和英美的关系,对宗教自治并不热心,又恐其有革命之嫌曾加以防范,这给基督教的自立带来了负面影响。1927年中国自立教会就曾达到600多所,但到了1935年只剩下200多所,只是在抗日战争时期民族情绪高涨,才又趁势而起发展了起来。
四、基督教文化与本土文化的“交融”
由于上述因素,民国基督教文化越来越呈现与中国本土文化交融结合的特点,这首先反映在教会的名称上,纷纷加上了“中国”、“中华”等字眼。如长老会、公理会、伦敦会合并在一起,统称“中华基督教联会”,信义会改称“中华信义会”,浸礼会改称“中华浸信会联会”,监理会、美以美会、循理会、循道会、美道会合并,统称“中华卫理公会”。
在教义上,则力图与儒家说教、佛家思想相契合。与儒家的交融方面,最显著的例子在于新译本《圣经》不仅引用儒家经典中的“上帝”、“神”来称呼基督教的造物主,而且《圣经》中的伦理道德说教也可经常与儒经相参证。举例而言,“爱人如己”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爱仇敌”与“报怨以德”、“用诡诈之舌求财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财,乃是吹来吹去的浮云”与“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唯有敬奉神遵行他旨义的,神才听他”与“获罪于天,无所祷也”等都很类似,皆可互相参证。民国学者林悟真在其《宗教比较学》、周亿孚在其《基督教与中国》等书中都对基督教与儒学的关系做了论述。教徒聂云台则干脆主张“基督教儒教化”,完全用儒家思想来说明基督教。
对基督教与佛教的教义,很多基督教人士也力证二者相同。他们指出,《阿弥陀经》说西方有个极乐世界,耶稣也说有个极乐天堂;佛教认为“往生”分为九品,基督教也宣传天神分为九品;《阿弥陀经》说因果报应主要在死后证验,今生积善行德在来世才可得到真正的福报,耶稣也说不在人间行善,死后就不能升入天堂;佛教主张按时念佛名号,求佛接引,并以此为修证方法,基督教也把早晚祈祷上帝做为基督徒修行的方法;佛教讲“即心即佛”,耶稣则说:“上帝就在你的心中”,这都说明两教教义并无不同。一些基督教徒甚至据此主张“基督教佛教化”,把西洋的基督教完全中国宗教化了,张纯一等人是其代表。在他看来,真正的基督教“即是一部分之佛教”[47],真正的基督徒,也就是佛徒。因此虽然他后来兼信了佛教,但也并未因此就全盘否定基督教、公开宣布自己不再是基督徒。他认为中国现行的基督教决非真基督教,因为中国现行的基督教是由西洋传教士传入的,而“西人来吾国传教者,毫无宗教的真学识;其程度又在不知基督真教义之马太、马可、路加下远甚;又不通中国文字,故所传者,绝非真基督教,纯是沿讹谬传之洋教”。中国的基督徒在他看来,自然也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今之自命为基督徒,实则处处反背基督”[48]。
他接着就指出,真正的基督教“确是大乘佛法”;耶稣“确是菩萨摩诃萨。故其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心,无异观世音菩萨”;而上帝“即佛教之真如,与众生之心。无内无外,平等不二,即知人人都是上帝,只被肉体埋没耳”[49]。最后,他讲,正因为基督教只是佛教的一部分,因此“其法门远不及佛教圆满,其条理远不及佛教邃密”,也正因为如此,真正的基督徒即佛徒,而佛徒并非都是基督徒。
当时,持“基督教佛教化”论的基督徒,除张纯一外,还有一些人,比如有个署名鹏南的人,写了一篇文章《敬告奉耶教诸兄弟姊妹书》,我们从该文中可以看出他也属于这一类基督徒。
他在文中自述自己出身于基督徒家庭,从小就笃信基督教,从不敢违背上帝和耶稣的旨意。长大后离开江南去外地供职,接触了佛教,研究了佛学,发现“佛教具有圆融无碍之真理”,而相比之下,基督教所揭示的真理就比较有限了。这样自己虽然还未脱离教籍,仍以基督徒的身份向教会缴纳年捐、杂项捐、特别捐,但内心已自认是佛弟子了。
他反复申明自己虽然已在思想上“由耶入佛”,但并不否定基督教,对基督教并无恶感,只是觉得佛教教义更高明。“并非耶教全非,不过如大学与中学之比例耳。佛教则为真实之大学,吾辈既入中学,何不更进而升入大学。中学知其端,大学得其全,热心宗教者,谁不欲造乎极致。倘终身耶教者,决无登峰造极之日”[50]。
在他看来,基督教教义得宗教之“端”,讲的是宗教的基础知识;佛教教义得宗教之“全”,讲的是基础知识之上的高级内容。信奉学习了佛教,才能获得宗教的全貌,登上宗教认识的最高峰。既然如此,基督教就应该向佛教看齐,就应该佛教化。
民国基督教的仪规,也多多少少受到了中国佛教、道教的影响,而有些中国特色了。如上海宝兴路教会就曾采用佛教祈拜方式,在礼拜时燃香、跪诵经文。当时,经过变革有些中国化了的仪轨有以下这些:天主教徒通行“七圣事”,即领洗、坚振、告解、圣体、终傅、神品、婚配。而新教徒即狭义的基督教徒则主要从事两种圣事:洗礼和圣餐(圣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