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亲——道徒对彼此的称呼,早入道者称“老道亲”,新入道者称“新道亲”
余蕴——男道徒对无极老母的自称
信士——女道徒对无极老母的自称
三才——扶乩的三个小道徒,分天、地、人三种
大众——举行活动时对到场道徒的总称
此外还有求道、齐家、领天命、前人、后学、引保师等。
(二)理教
理教又称“在理教”、“理门”、“白衣道”,传至民国时代,与明清时期相比最显著的变化是其可以公开传教而不被禁止。1933年,中华全国理教联合会成立,成为全国理教的最高领导机构。分布在上海、北京、河北、江苏、安徽、河南、江西、山东、东北三省的理教公所曾达三千个以上,男女信徒即“大众”、“二众”达几十万人。
民国时代的理教教义主要有以下内容:三教归一,只拜观音、羊来如和尹岩生两位教祖,不供奉其他偶像;“八戒”,即戒杀、戒贪、戒**、戒妄、戒恶、孝顺、和睦、行善;默念“观世音菩萨”五字“真言”,求福免灾。
民国理教的仪规主要有:
1.公所 一般有两间或两间以上的房屋,前堂供观音,后堂供羊祖、尹祖。每月的初一和十五,教徒必须到堂中焚香礼拜。[65]
2.摆斋 在理教的节日如夏历腊月初八举行的宗教仪式,不仅要烧香叩头,还要当众宣讲各种教义。
此外,还有“点理”(吸收新教徒的仪式)和“放法”(选新教主的仪式)等。
(三)同善社
同善社由江朝宗发起,在民国初年的中上流社会较为流行。其教义主要是“三教归一”,参习的典籍既有《华严经》、《金刚经》、《六祖坛经》等佛经,也有《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等儒经,还有道家的《道德经》。教徒视释迦牟尼、孔子和老子为神,在其佛堂里同时供着三者的神像。该教的仪规也很严格,主要有叩头、礼拜、静坐等。在其全盛期,信众颇多。同善社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后被政府禁绝。其残余在乡间留存,后并入无为教[66]。
总的说来,民国年间的民间宗教有自己鲜明的特点。
首先,较之清代,其范围已经扩大了,如佛教已成为一种民间宗教。此外,其秘密宗教的成分虽仍存在,但已有一定的公开性,至少可以公开传教、举行一些活动了。
其次,就其主体秘密宗教而言,虽然种类繁多,但其教义、仪规等内容有很多是彼此相似或相通的,总的说来多是明代开始传下来的,影响了中国百姓四百余年宗教思想和习俗的那些内容,如对无生老母、弥勒佛、济公的崇拜,和扶乩、点玄关、授真言活动等。
另外,这些秘密宗教都不止受了一种思想的影响,而是或多或少地兼采儒、佛、道、回、基督等说教的内容,其教内典籍也五花八门。这使得各教派多主张“三教归一”或“五教归一”,尽管他们对各家思想并无真正透彻的了解。需要指出的是,当时“在国内几乎做到了无上尊严的地位”的科学[67],对秘密宗教也有一定的影响,以至于一些教派如一贯道一再强调己教“就理论言之则为哲学,玄而又玄;就具体研究,则又属科学”。
最后,各秘密教派之所以能在民国时代此消彼长,生生不息,是由于当此乱世,人们需要宗教作为精神支柱。只是他们宗教情感虽浓,知识水准、组织能力、科学观念却差,导致各教良莠混杂,有的还恣意妄为。低劣的质量使这些秘密宗教的生命力不可能持久,至20世纪50年代初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大力整肃下,仅存的一些秘密教派也销声匿迹了。
注释
[1] 张钦士:《国内近十年来之宗教思潮》,北京,京华印书局,1927。
[2] 范古农:《告全国佛教徒》,《佛学半月刊》第5卷,第21号,1935。
[3] 成德:《整兴佛教应有的新认识》,《佛教公论》复刊,第17期,1947。
[4] 谢颂羔:《诸教的研究》,272页,上海,上海广学会,1935。
[5] 《中国基督教全国总公会公报》第20卷,第5期,19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