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尊孔复古文化政策的推行,北洋政府还先后公布了一连串反民主的专制条例,如《报纸条例》《出版法》《治安警察条例》《惩办国贼条例》等。其中包含了大量的限制新闻自由,剥夺人民结社、集会、言论自由权力的内容,妄图用严刑苛法来阻止人们宣传新文化、追求新文化。对革命党人以及一切宣传进步思想文化的人士,甚至还加以残害,一批进步的文化人如邵飘萍、林白水、李大钊等,都先后惨死于北洋军阀的屠刀之下。
这种以尊孔复古为特征的文化政策的推行,使民初社会弥漫着一股文化倒退的逆流,为袁世凯和张勋复辟帝制制造了舆论,一方面,它使刚刚萌生的民主文化备受摧残;另一方面,却又刺激了一场规模浩大的新文化运动的兴起。袁世凯死后,一些明目张胆宣传尊孔复古的条例得以废除,但尊孔复古的文化政策却并没有因此而消亡。后来,北洋军阀各个派系控制下的政府大体上沿用了这一政策,直到他们的统治彻底覆灭为止。
二、国民政府的“三民主义”独尊
1927年,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新军阀建立南京国民政府后,在文化领域中实行了以“三民主义”独尊的文化总体政策。
根据国民政府的法律,“三民主义”是中华民国建国的指导思想,是全体国民必须奉行的学说。1929年《训政时期党政府人民行使政权治权之分际及方略案》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人民须服从拥护中国国民党,誓行三民主义,……始得享受中华民国国民之权利”。194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也同样规定:“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在实际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中,国民政府也无不标榜“三民主义”,将其奉为至高无上、不可动摇的纲领和政策。特别是在思想文化领域中,“三民主义”更是其无处不加挥舞的大旗,被视为是一切文化思想和实践不容违背的指南。正如蒋介石一语道破的:“要确定三民主义为中国唯一的思想,再不许有第二个思想,来扰乱中国”[10]。
三民主义本是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所创立的革命学说,它包括民族、民权和民生三大主义,充满了爱国、民主和科学的精神,对中国的旧民主主义革命发挥过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在这一思想体系中,也存在着对传统道德笼统肯定、分析不够和反帝主张不明确的弱点,从而留下了后来被蒋介石加以歪曲利用的隐患。五四以后,在国内外形势的推动下,孙中山将旧三民主义发展为以“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为特征的新三民主义,使之成为国共合作、进行国民革命的思想基础。
蒋介石政府当然不可能推行这种新三民主义,他们所奉为至尊的三民主义,是经过篡改、阉割的蒋记“三民主义”,抽去了孙中山三民主义中的民主实质和革命精神,将孙中山孔子化、三民主义儒学化,带有浓厚的封建性和法西斯独裁品格。蒋介石指出:“三民主义是我们总理创造出来的,他集古今之大成,将中国固有的道德文化,最要紧的东西整理出来了,许多好的道德文化,都以由总理排定次序、整理之后的名字,便叫三民主义。”[11]被改装后的“三民主义”在蒋介石的主持下,依靠国民党政府制定的法律,在全国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