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命派”和“动力派”所谓“中国无奴隶社会”论、“商业资本主义社会”论、“独立的亚细亚生产方式”论等,无非是想说明中国国情特殊,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阶段的学说不适用于中国;无非是想说明鸦片战争前中国社会不是封建社会,反封建的任务早已完成,从而取消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通过与他们的争论,锻炼、培养了马克思主义史学队伍,参加论战的郭沫若、吕振羽、何干之、翦伯赞、邓云特(邓拓)等人都成为了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他们初步对中国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进行了贯通性的历史考察,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出中国历史的发展规律。这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形成和确立。
何干之在1937年的《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中总结了大论战的情况,并加以马克思主义观点的分析评论。
三、十年内战时期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建树
在中国社会性质、社会史论战中锻炼和造就的马克思主义史学队伍,在研究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思想史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就。
郭沫若像
郭沫若(1892—1978),四川乐山市人,早年留学日本。他是民国时期著名的文学家和史学家,马克思主义史学最为杰出的奠基人。在古史研究方面,郭沫若于1928年根据《易》、《诗》、《书》等先秦典籍写了《〈周易〉的时代背景与精神生产》、《〈诗〉〈书〉时代的社会变革与其思想上的反映》、《中国社会之历史的发展阶段》,1929年又根据甲骨文、金文写成《卜辞中之古代社会》、《周代彝铭中的社会史观》,以上5篇论文汇集成《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于1930年出版。这一划时代的史学著作,以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作为研究方法的向导,系统地研究了先秦历史,著者自称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续编。著者坚信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有一条共同规律的原理,在“自序”中称:“只要是一个人体,他的发展,无论是红黄黑白,大抵相同。由人们所组成的社会也是一样。”“中国人不是神,也不是猴子,中国人所组成的社会,不应该有什么不同。”该书成功地证明了中国西周存在过奴隶社会,奴隶制是由原始公社制转化而来,到后来又转化为封建制,从而第一次把鸦片战争前的中国历史依次叙述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几种社会形态,证明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理论完全适用于中国,驳斥了“马克思主义不适用于中国”的看法。《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成就与郭沫若对甲骨文、金文的研究是分不开的。随后,他在这方面又陆续撰写了《甲骨文字研究》(1931)、《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1931)、《两周金文辞大系》(1932)、《金文丛编》(1932)、《卜辞通纂》(1933)、《古代铭刻汇考》(1933)、《古代铭刻汇考续编》(1934)、《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1934)、《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1935)、《殷契粹编》(1937)等数百万字的著作。郭沫若是利用甲骨文、金文对中国古代史作出历史唯物主义解释的开拓者。他不愧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奠基者。
吕振羽著《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