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体育方面,抗战开始后,体育场活动大多停顿,为促其恢复,1939年修订颁布了《体育场规定》、《体育场工作大纲》、《体育场辅导各地社会体育办法大纲》。1942年,又颁布《分期设置体育场办法要点》,通令各省、市拟订设置计划,限期完成。1944年再将上述文件合并修正为《体育场工作实施办法》,通令全国实行。据统计,1944年全国共有公共体育场2029个,但许多乃是有名无实。1942年6月,《体育节举行办法要点》颁布,规定9月9日为体育节,各地应在这一天前后举办各种国民体育活动和运动会。国民党中央党部民训部还规定了12个体育节日,命令各级党部提倡推行,节日期间,都要进行相应的体育活动和比赛。12个节日是玩灯节、踢毽节、踏青节、儿童节、竞渡节、卫生运动节、游泳节、露营节、国庆节、室内运动节、狩猎节,基本上是每月一节。
抗日根据地继承了十年内战时期苏区的优良传统,也很注意体育运动的开展。党中央和边区政府的领导多次发表过提倡体育运动的言论。1942年9月9日,毛泽东曾给重庆《新华日报》题词:“锻炼体魄,好打日本”。朱德在1942年延安“九一”运动会期间曾题词:“运动要经常”。为加强对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1937年上半年陕甘宁边区成立了体育运动委员会,由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任名誉会长;1940年和1942年又成立了延安体育会和新体育学会,分别由李富春和朱德担任名誉会长。为适应边区体育发展需要培养人才,1941年还在延安大学设置了体育系。这一时期,延安出版了《体育游戏教材》、《手榴弹投掷教材》等技术书籍。当时在延安,几乎每个星期天,体育会都安排体育比赛(以球类居多),而每逢“三八”、“五一”、“五四”、“八一”等节日,也基本都安排大型运动会。1942年9月1日至6日,延安举行了扩大的“九一运动会”,这是抗战时期革命根据地最大的一次运动会。由朱德担任会长,正、副总裁判分别为李富春和肖劲光。比赛项目有田径、篮球、排球、游泳及武装爬山、武装爬障碍、射击、投手榴弹等军事项目,此外,还有网球、足球、棒球、马术等表演项目,运动员共1300多人。在其他抗日根据地,八路军、新四军也注意结合军事训练开展各项体育活动。
解放战争时期,国内最重要的赛事是于1948年5月在上海举行的第7届全运会,共有58个队的2677名男女运动员参加了这次运动会。比赛项目,男子有田径、游泳、举重、拳击、足球、篮球、网球、排球、垒球、乒乓球等;女子有田径、游泳、篮球、网球、排球、垒球、乒乓球等;还有表演项目。这次运动会共打破田径和游泳全国纪录17项,创造举重新纪录5项,大多是香港、台湾和华侨所创。但本届运动会也极为混乱,一是穷,大会需经费450亿元,国民党政府只拨给40亿元,因此,大会拼命弄钱,卖门票、做广告,甚至交通车都用来拉观众,而运动员、裁判员无车坐,有人戏称此次运动会是“钱运会”;二是凶,观众打观众,运动员打裁判,打风甚盛。
一些地方省市也继续举办运动会。如台湾省曾于1946年10月、1947年12月和1948年12月分别举办了3次全省运动会;湖南省于1943年10月举行了第16届省运会,于1947年4月举行了第17届省运会。该省是民国时期最重视体育事业的省份。自1905年举办第1届省运会到1948年第17届止,尽管时局多变,但始终连续不断,对全省体育的发展有不少促进作用。
抗战胜利后,中国还参加一些国际性的体育比赛,其中最重要的是参加1948年在英国伦敦举行的第14届奥运会。总领队为王正廷,总干事为董守义,运动员33人,参赛项目有足球、篮球、游泳、田径、自行车等,但各项均未能进入决赛。可见与世界相比,中国当时的体育运动水平还很低下,亟待提高。
注释
[1] 苑柏华:《从统计数字看中国图书出版事业的发展》,《图书情报工作》,1981年第1期。
[2] 邱崇丙:《民国时期图书出版调查》,《出版史研究》第2辑,164页,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4。
